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6 15:34:41高考網整理
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2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審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3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監委、教育主管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校名、類型、層次、學制和校址
第4條學校全稱: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5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6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7條學制:3年。
第8條辦學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文化大道9號。
第三章隸屬關系、代碼、法人代表
第9條學校直屬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國標代碼:13266;湖北省代碼:9380;法人代表:熊緒。
第四章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招生對象
第10條招生計劃:2020年學校面向全國2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11條招生專業:2020年34個招生專業,即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發電廠及電力系統、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工程測量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建筑動畫與模型制作、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市場營銷、會計、物流管理、移動商務、旅游管理、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
第12條招生對象:2020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參加湖北省組織的技能高考、單獨招生的中職畢業生。
第五章考生錄取、體檢
第13條考生錄取執行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劃定的錄取資格線。
第14條所有專業對科目成績無特殊要求,外語語種不限,不加試。
第15條按投檔規則投進學校的考生,學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不設置專業級差。
第16條充分滿足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專業的,新生報到時可以有一次申請調整專業的機會。調整專業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17條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第六章證書類別及頒發辦法
第18條學生學習期滿經考試合格,頒發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教育部學信網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