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5:33:35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專業辦學條件、辦學質量等為依據。
第十七條招生工作處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生源計劃報(送)主管部門,詳細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招生對象為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我校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我校認可2020年全國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嚴格執行各生源省份確定的調檔比例,對投檔考生按照計劃和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成績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錄取規則排序。
第十九條經湖北省教育廳審批,2020年我校會計專業與湖北科技學院聯合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具體按照《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本科高校與高職院校聯合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試點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號)文件精神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各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若被錄取到本校,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體育類考生和美術類的藝術考生,錄取時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關專業測試和聯考成績,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門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各專業不設定男女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2020年,我校單招工作按照湖北省有關文件和通知要求執行。
第六章收費、助學與報到
第二十四條學費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書本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獎助措施: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資助政策,已經建立了完善的助學育人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人成才。
1.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
2.國家助學金: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3.學校獎學金:設立校長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對優秀的在校生和畢業生給予2000-5000元獎勵。部分專業有企業資助,如就讀相關專業訂單班或定向班的學生,每人每年可獲2000-8000元的資助。
4.學校落實精準扶貧專項資助,開通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統籌設立勤工儉學崗位,同時還多方吸引社會開展扶貧幫困活動,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5.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于當年規定期限內到生源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金額8000/年。
第二十六條新生檔案:被錄取的新生,須憑我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我校。
第二十七條新生報到: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以實際報到日為準)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