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5:09:44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學校錄取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實行梯形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各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二條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錄取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投檔比例執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對于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各種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均予以承認。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規定,報考我校的考生外語語種不限。根據我校專業培養需要,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大學英語,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五條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原則是: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各招生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進檔考生按分數由高到低排隊,依次按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盡可能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確因招生計劃限制,不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而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依次調劑到其他志愿專業。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外語類專業,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果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如考生同意調劑,則安排到未錄滿的專業;不同意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我校藝術類專業為:廣播電視編導、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藝術類專業錄取總體要求: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應達到所在省相應批次投檔資格線;專業課應按所在省招辦的要求參加本科專業統(聯)考,并取得合格證,專業課考試成績以各省統(聯)考成績為準。藝術類各專業投檔排序成績按各省統一規定換算標準執行,若各省沒有統一換算標準的,則按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