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5 22:04:35高考網整理
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條 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320
第五條 學院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江西路84號 郵編:266071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普通高職(專科),公辦
第七條 學院成立的時間及辦學成就:
2010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2015年,順利通過了由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組織的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建設項目的驗收。
學院占地面積54.4萬余平方米,建筑面積10.88萬余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83億元,其中教學、科研資產6900余萬元;擁有國際一流水平的航海操縱模擬器和國內領先水平的輪機模擬器等先進設備、設施,學院共有各類實訓室120余個;擁有國內首家船用主柴油機電噴二沖程柴油機實訓室,圖書館藏書30萬冊、各類中文期刊700多種,外文原版刊30余種,電子圖書12.5萬冊。
學院在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的正確領導和支持下,積極開展航海教育改革和實踐,走出了一條符合航海教育規律、適應船員和航運市場、服務企業的遠洋船員教育培訓之路,教學中突出“敬業精神好、英語水平高、實踐技能強”,逐步積淀形成了“人才培養國際化,學生管理軍事化,質量監控程序化”的辦學特色和“敬業精神好、英語水平高、實踐技能強”的人才培養特色。
學院將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成功引入并應用到教學、培訓、管理的高校,也是獲得國際DNV認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的高校;學院是中遠(集團)培訓中心、中遠集團黨校、中遠集團船員英語考試中心和國內最大的國際海員培訓基地;學院是國內被美國海岸警衛隊認可的具有“船舶危險品貨物運輸培訓與發證”資格的機構,也是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船員教育和培訓專業師資培訓指定院校;學院是首批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資格證書培訓考試點、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考試中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青島辦事處、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培訓考試點和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點等。目前學院的培訓項目達130個,年培訓能力近20000人次,是全國所有航海類高校中專業培訓項目最多的高校。
學院現有教職工414人,其中專任教師251人。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教職工27人,副高級職稱的教職工166余人,外籍教師5人,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貼8人,省級教學名師3人、市級教學名師5人。學院現有學歷班在校生近5000人,實行半軍事化管理。航海類專業學生在全國統一海船船員適任證書考試中,連續15年在全國航海類本、專科院校中名列三甲。“敬業精神好、英語水平高、實踐技能強”的育人特色鮮明,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我院學生代表隊連續三屆榮獲中國海員技能大比武航海院校組團體前三名。
學院緊緊圍繞國內外航運發展和企業需求開展科研工作,本著“企業的需求就是我們的任務,企業的難題就是我們研究的課題”的宗旨,突出“科研為企業服務,為教學服務”的原則,提高教師的教學和科研水平。學院教師先后承擔各級科研項目260余項,其中直接在教育部、交通部、山東省、青島市等上級機關立項的項目70余項,為企業服務并在中遠集團立項的項目60余項。學院先后有39項科研成果獲得中國航海科技獎等科研獎勵。學院研制的全功能輪機模擬器,由中遠(集團)代表中國政府贈送給巴拿馬國立海事大學。
學院與俄羅斯、日本、法國、英國、挪威、巴拿馬、新加坡、芬蘭、美國、韓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進行了廣泛的交流,在合作辦學、互派學者、合作科研等方面保持實質性聯系,合作的領域正在不斷拓寬。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各業務環節進行全程檢查和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章程、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選拔,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第十五條 性別限制: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其他專業性別不限。
第十六條 對考生體檢要求:
身體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文件中的規定和要求。其中,航海類專業體檢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定執行:
1.航海技術專業:身高1.65米及以上;無色盲及色弱;雙眼裸視均能達4.9(0.8)及以上;或者雙眼裸視均能達4.6(0.4)及以上,且雙眼矯正視力均能達5.0(1.0)及以上;聽力以電測聽力計測定,雙耳裸聽力在0.5、1.0、2.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定執行。
2.輪機工程技術專業:身高1.60米及以上;無色盲;雙眼裸視均能達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聽力以電測聽力計測定,雙耳裸聽力在0.5、1.0、2.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定執行。
3.電子電氣技術專業:身高1.60米及以上;無色盲;雙眼裸視均能達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聽力以電測聽力計測定,雙耳裸聽力在0.5、1.0、2.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1.學校按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
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定的平行志愿錄取原則確定錄取資格,在報考我院的上線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征集(后續)志愿考生。
2.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對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
3.確定錄取專業時參照教育部及國家海事局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錄取專業志愿時,考生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及國家海事局有關體檢標準。
4.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5.根據所在省的規定,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錄取服從調劑的考生。
6.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7.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院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