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第一醫科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4 18:51:31高考網整理
三、招生計劃與錄取批次、錄取要求
(一)招生計劃
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二)錄取批次
山東省內學生的錄取批次為:
1.公費醫學生: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2.普通本科:常規批批次錄取(含校企合作);
學校在山東省外招生均為本科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為準。
(三)計劃公布
分省來源計劃與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同時在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四)外語語種
除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學校不限制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其他小語種學生入學后改學英語。
(五)體檢標準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部分專業色弱、色盲限報。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復查,如復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信息不符,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視學生的實際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當事人及體檢醫師的責任。
(六)男女比例
學校對往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招生錄取規則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結合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于進檔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達到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1.招生綜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
按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執行,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按公布方案執行。按專業組填報志愿的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2.未招生綜合改革省份(普通文理科)
(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和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參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成績位次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予以退檔。
(2)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招生計劃1:1范圍內的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對所報專業已滿且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同時對其余考生按成績排序依次遞補直到完成錄取。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征集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各專業錄取均不設分數級差。
3.各省份錄取規則原則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執行,如當地省級招生機構確有特殊要求,則參照考生所在省份錄取規則協商執行。其中,我校對江蘇考生錄取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對內蒙古考生錄取規則為“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三)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的復查工作。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個別專業的特殊說明:
1.大類招生:自2020年起,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大類培養的學生經過基礎課程階段學習后,根據成績及志愿情況分流到專業。具體招生類別和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其中:
(1)外國語言文學類:包含英語、翻譯;
(2)生物工程類:包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藥;
(3)工商管理類:包含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
2.校企合作專業:為滿足國家及山東省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建設等重大工程中對各種醫療人才的需求,我校通過加強校企合作教育的廣度和深度,設置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健康醫療大數據開發與應用方向)、醫學信息工程(智能醫學工程方向)、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醫療器械質控與管理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醫療互聯網與信息化方向)等四個校企合作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