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警察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1:05:20高考網整理
九、錄取規則
在甘肅省教育廳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錄取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估、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按照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進行錄取。各類招生批次與錄取如下:
(一)公安專業招生
公安類專業在本科批次結束后,普通高職(專科)批前投檔錄取。報考公安類專業的考生,在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依次錄取,女生錄取比例不超過15%。
(二)普通專業招生
建檔立卡貧困專項考生在普通高職(專科)批前投檔錄取;普通專業文理生在高職(專科)批投檔錄取。報考普通專業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依次錄取,女生錄取比例不超過30%。
(三)綜合評價招生
按照投檔成績,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依次錄取。
(四)對口中職招生
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為:專業基礎、公共基礎、專業技能。
十、收費標準
按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我省高等中職院校收費問題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6〕133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學費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甘肅警察職業學院“警苑大學生公寓”住宿費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4〕1072號)文件規定,住宿費4人間每生每年1200元、6人間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收取。制服費按標準收取。
另外,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安全防范技術等合作培養專業的學生,按照學院與合作單位簽訂的“訂單式培養、定向就業”協議議定的標準收取專業技能培訓、考證等費用。
十一、學生管理
學生入學后,統一著制服,實行警務化管理。
十二、獎勵和資助
我院執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國家資助政策,并設有學院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等種類豐富的院內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通過“獎、助、貸、補、勤”結合的學生資助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解除后顧之憂,保障順利完成學業。
十三、畢業和就業
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考核合格者準予畢業,頒發高等學校專科層次畢業證書。
公安類專業按照《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的有關規定,學生畢業時可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的統一招警考試。
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安全防范技術和網絡輿情監測等專業畢業生依照學院與北京、上海等地相關單位簽署的就業協議擇優安置就業;司法警務、社區矯正、法律事務和信息安全與管理等專業畢業生可根據學院與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等地人社部門達成的意向性畢業生就業意見雙向選擇就業;上述專業畢業生也可以依照國家相關政策自主擇業。近年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均在90%以上。
十四、聯系方式
學院官網:http://www.gsjcxy.edu.cn
學院招生辦電話:1999313272519993132726
(工作日內09:00-16:20)
學院紀檢監督電話:(0931)5683321
聯系地址:甘肅省蘭州市皋蘭縣北辰南路1717號
郵編:730200
十五、附則
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甘肅警察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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