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2 16:08:22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錄取
第十六條2020年面向湖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湖南省教育廳招生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一般按照不超過我院在全省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則視生源情況而定。
第十八條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條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時根據擬錄取專業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缺額專業計劃中根據“分數優先”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考生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錄滿為止。對于不服從專業志愿的考生,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執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二條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我院網站查詢。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對品學兼優的學生設多種獎學金,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對按我院要求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證和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證的學生,學院負責推薦就業。
第二十六條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
網址:http://www.hnlrzy.net
聯系電話:0731-86880668、86840656
傳真:0731-86880668郵編:410000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經濟開發區星沙產業基地開元東路1319號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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