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術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11 14:21:12高考網整理
第八條錄取原則:
我校是教育部批準的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院校之一,錄取時不承認任何政策加分,報考我校的全國考生均按我校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不分文理科)進行錄取,(注:我校按高考原始分劃定控制線和進行錄取工作,以下對文化課分數的要求均以原始分為標準,如考生成績為非原始分則折合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滿分為750分)。我校依據以下錄取原則錄取:
1.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必須獲得所在省、市、自治區美術統考合格證才可報考我校(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具體操作辦法以各省、市、自治區當年招生文件為準)。
2.考生只有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后才可填報我校(理論類除外),以下本原則所述專業成績均為我校專業成績。考生必須在所在省、市、自治區填報有我校志愿,且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凡報考我校考生還須登錄我校指定網址填報專業(方向)志愿。
3.報考我校考生(不含報考理論類和中英合作辦學的考生),文化總分達到我校規定分數線后,各大類按綜合分進行排隊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天津市考生單獨排隊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其他省考生統一排隊,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計算辦法具體為:(綜合分保留小數點后3位小數)
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滿分×60+考生文化總分÷文化滿分×40(繪畫類、書法);
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滿分×50+考生文化總分÷文化滿分×50(設計類);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總分高的考生,專業成績總分相同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文化總分相同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各大類計劃額滿為止。
4.報考我校理論類考生,文化總分達到我校規定分數線后,按文化總分進行排隊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計劃額滿為止(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語文成績相同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5.報考中英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考生,文化總分達到我校規定分數線后,按英語單科成績進行排隊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如英語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文化總分相同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
6.我校在專業考試時按照大類進行考試,專業合格后要進行考生專業(方向)志愿的填報,所以要求考生必須按照我校時間要求登錄指定網址填報專業(方向)志愿,并以此為唯一依據進行專業(方向)志愿分配,如考生未按要求進行填報,則以其專業報名時填報的專業(方向)志愿為準。
7.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書法學專業和中英合作辦學專業除外),根據本人在我校指定網址填報的專業(方向)志愿及該專業(方向)的計劃數,依據考生錄取分數按照平行志愿原則從高到低排名進行專業(方向)分配。如遇分數相同,則按錄取原則中第3或4條執行。
8.專業排名(繪畫類、設計類、書法)在本大類招生計劃10%以內(含10%)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如由于文化成績未被錄取,2021年可免試專業(錄取結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錄取,請將專業合格證復印件、本人申請、1寸照片一張于2020年10月寄至我校,我校將發放專業免試通知單)。如教育部當年有相關文件規定,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9.學校對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等省份,因實行“一檔多投”等而流失的擬錄取計劃,在時間允許的前提下,按錄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替補。替補時,如遇部分省份已經錄取結束,則此部分的計劃將從天津市生源中錄取,如天津生源不能滿足此部分計劃數,則從錄取未結束的省份替補。
10.各省如有特殊規定以各省招生辦公室文件為準。
第九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我校各招生專業均為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學生通過學校規定的英語考試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按照天津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美術學類收費每生每年15000元,設計學類收費每生每年12000元,戲劇與影視學類收費每生每年15000元,藝術理論類收費每生每年10000元,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收費每生每年39000元。住宿費標準: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生每年800--1200元。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新標準為準。
第十二條學院專業設置和專業考試內容、報考方式詳見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修訂版)。
第十三條我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十四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應征入伍的新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美術學院學生管理條例》、《天津美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天津美術學院全日制本科學分制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六條我校實行學分制,本科學習期限三至八年。
第十七條學院設有覆蓋面達33%的多種形式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美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中注明“專科起點”),對符合《天津美術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度我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經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通過網絡、電話等各種渠道發布的信息及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我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天津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天緯路4號郵編:300141
收信人:天津美術學院招生辦
招生情況網上查詢:www.tjarts.edu.cn
專業分數網上查詢:www.tjarts.edu.cn
咨詢電話:022-26241719
Email:tjmyz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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