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大學2020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2020-06-11 11:37:03高考網整理
中國民航大學2020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中國民航大學的招生工作,保證我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考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中國民航大學。校址:天津市東麗區津北公路2898號。上級主管部門:中國民用航空局。學校致力于建設成為享有國際聲譽的世界著名的民航類高等學府。
第三條辦學類型:國家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人才培養層次:高職、本科、碩士、博士等各層次人才培養。學校面向包括港、澳、臺地區在內的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學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教育之本,秉承“立足民航,服務社會,面向世界”的辦學面向,以高級應用型工程技術與管理人才培養為主要類型,以“嚴、實、能、用”為教育理念,致力于培養基礎扎實、知識面寬、作風嚴實,富有人文素養、安全意識、系統思維和國際視野,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四條證書頒發:凡具有中國民航大學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在學校允許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中國民航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中國民航大學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國民航大學。
第五條中國民航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本專科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討論決定本專科招生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咨詢機構,由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負責為招生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發揮民主監督及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執行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專科招生日常工作;負責特殊類型考試招生的管理工作,統一規范考試招生的報名和資格審核流程,統一制訂考核評分標準和錄取規則,統一組織考試及選聘專家,統一公示合格名單及錄取結果,統籌飛行技術、高水平運動隊、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等專業招生考試活動。
第八條相關學院和部門負責協助學校招生辦公室制訂相關招生考試的政策和開展宣傳、咨詢、報名、體檢、專項測試等錄取前的具體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計劃編制根據國家政策、民航與社會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發展選擇等因素科學制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上報中國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條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下達的文件執行。各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一條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除普通類型招生外,還單列面向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南疆單列計劃、高水平運動隊、民航企事業單位定向就業等招生計劃,以上計劃數均包含在學校年度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中。
第十二條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計劃數的1%,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其使用原則和要求,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專業錄取要求
第十三條普通高考生須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報考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班、民航企事業單位定向生,以及港澳臺等類型考生的報名、錄取應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報考飛行技術專業需提前在《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報名注冊,預選初檢、體檢鑒定、心理測試、背景調查等環節均取得合格資格;報考高水平運動隊需按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須經提前報名、資格審核、專項測試等環節,取得擬招合格考生資格并與學校簽訂協議;報考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需提前經報名、面試、行業體檢等環節取得合格資格。
第十五條由于民航行業及專業工作性質特殊,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交通運輸、交通管理、電子信息工程、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只招男生;空中乘務專業只招女生;建議報考民航運輸、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
第十六條報考本校的考生身體狀況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之外,結合民航專業特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斜視;嗅覺遲鈍;口吃;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5米以內,另一耳全聾者;肝功能不正常者。
各專業的具體要求: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工科試驗班、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等專業每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0。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專業每眼矯正遠視力不低于4.8且鏡片度數不大于400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工業工程、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安全工程、應用氣象學、通信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工科試驗班、材料科學與工程、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民航安全技術管理等專業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對于交通運輸、交通管理、飛行技術、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除上述所列條件外,還應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相關身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