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3)
2020-06-11 11:35:52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報到與入學
第二十三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天津科技大學新生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歸屬學院所在校區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新生需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科技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頒發天津科技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科技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國家有相關規定和我校以中外合作辦學或聯合培養形式招生的學生,在讀期間不允許調整專業。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經我校校長辦公會議審查通過,并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前我校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在學校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一條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招生專業(或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辦法以各省公布為準。
第三十二條聯合培養錄取學生按照學校與學生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考生可以通過招生簡章、電話咨詢或登錄我校官方網站瀏覽招生網頁等方式咨詢招生情況。錄取信息的查詢,考生可以通過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查詢途徑查詢,也可通過我校官方網站或招生咨詢電話查詢。
學校網址:http://www.tust.edu.cn
聯系部門:招生工作辦公室
聯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郵編:300222
E-mail:zszx@tust.edu.cn
咨詢電話:022-28113336、606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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