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大學(武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6-14 15:27:15陽光高考
浙江省、上海市只錄取選考科目與專業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五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調劑志愿后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語語種,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參加教學培養環節,并達到相應水平方可畢業。
第十七條 特殊類型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學校制訂的具體招生簡章執行。2019年學校對藝術類專業不設專業術科測試,考生術科成績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具體錄取原則以學校2019年藝術類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各省級招辦有相關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的錄取按照學校2019年相應類別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生、定向生、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按照高考投檔成績擇優錄取。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執行各省級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各省級招生部門無此規定的,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省統考成績×750/省統考總分)×50%+(高考成績×750/高考總分)×50%)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體育統考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外方合作單位為加拿大滑鐵盧大學。該專業按國家及生源地省級招辦關于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政策錄取,只錄取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專業學習。該專業核心課程為英語授課,建議英語語種且英語成績較好的考生報考,且專業課程學習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學、生物基礎。學生第一、二、四學年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習,學費為45000元人民幣/年(以湖北省發改委、教育廳最終審核的收費標準為準),第三學年在滑鐵盧大學學習,按滑鐵盧大學學費標準收取學費(課程學習費用0.3萬加元/門*15門課程=4.5萬加元,生活費年約1.2萬加元,僅供參考,以滑鐵盧大學當年實際收費為準),同時收取第三學年的學籍管理費用4500元人民幣。若不能滿足滑鐵盧大學的入學要求而繼續留在我校學習,后續學習期間仍按我校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 報考定向計劃并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考生,除在錄取分數上執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雜費除外)由定向單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單位設立的定向獎學金。定向學生畢業后必須到相應定向培養單位就業。
第二十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按當年公布的預科招生計劃執行。預科生在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預科學習結束,經考核合格,學校根據預科培養期間學業成績及表現,結合學生志愿,確定專業,轉入本科階段學習。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具體相關規定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二十二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不予錄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新生按照學校規定時間、憑有效證件報到入學。入學時須繳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書本費、各種證件(卡)工本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湖北省發改委、教育廳核定的標準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事先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可到校后辦理助學貸款。學校有完備的助學體系,設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助學金、勤工助學和困難補助等,確保無一人因困輟學;學校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勵體系,鼓勵學生創先爭優。
第二十四條 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貧困地區定向學生按國家規定可以轉戶口。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對于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新生學校還將開展專業復測工作,一經發現有不符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