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13 09:16:01陽光高考
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創建于1958年,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以培養電力類高素質技術技能型專門人才為主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學院占地面積約680畝,校舍建筑面積約22.11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近100萬冊。學院現有員工466人,其中:博士2人,碩士151人,教授14人,副教授208人,高級技師65人,技師215人。
學院開設了30多個專業,逐步形成以電力生產、電力應用為主的專業體系。學院教學設施完備,建有220kV實訓變電站、網絡培訓中心、新能源實訓室、反竊電仿真實訓室、檢測與轉換實訓室、電力營銷仿真培訓中心、變電站運行仿真中心、600MW發電機組集控運行仿真中心、輸配電線路實訓場、變電檢修實訓室、繼電保護實訓室、電能表修校實訓室、電氣實驗實訓室、裝表接電實訓室以及數控加工、PLC實驗室、DCS分散控制系統、電工電子實訓室、計算機中心等實訓平臺,實驗實訓設備總值10260.77萬元。其中,全國首條500kV/220kV/110kV超高壓混合模擬教學輸電線路實訓場、10kV配電線路實訓場、10kV成套實訓設備在省內乃至全國高職院校中處于先進水平。
第三條 學院全稱: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933。
辦學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經濟開發區海棠南路268號,郵編:330032。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普通高等院校,學制:三年,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學院2019年計劃在江西、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江蘇、安徽、湖南、湖北、山東、河南、廣東、海南、陜西、甘肅、青海、云南、貴州等20個省(自治區)招生,招生專業為電氣自動化技術(中澳合作辦學)、發電廠及電力系統、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供用電技術、電廠熱能動力裝置、火電廠集控運行、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等9個專業。學院最終確定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考試院公布信息。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五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學院招生錄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網上錄取。
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學院招生計劃,原則上按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專業錄取額滿,但總招生計劃未滿時,學院將向有關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申請調整專業招生計劃,以盡可能滿足考生的專業要求。
符合加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各專業錄取原則上不限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后,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語種僅為英語。
第七條 學院根據國家《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對考生身體狀況進行審核,學院電氣自動化技術(中澳合作辦學)、發電廠及電力系統、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供用電技術、電廠熱能動力裝置、火電廠集控運行等7個專業均不招收辨色能力異常(色盲、色弱)考生。考生錄取后經學院體檢復查不合格或體檢結果弄虛作假者,學院將報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院嚴格按江西省相關部門制定的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等8個專業學費5000元/年;電氣自動化技術(中澳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2000元/年;住宿費標準:8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