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影學院2019年本科、高職招生章程
2019-06-07 10:08:19陽光高考
北京電影學院2019年本科、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為確保北京電影學院本科、高職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北京電影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電影學院。學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四號。上級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北京電影學院面向全國招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件(含華僑、港澳臺地區)的考生。
第四條 北京電影學院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藝術類、普通類,學制四年。高職層次的招生全部為藝術類,學制兩年。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北京電影學院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設立“北京電影學院本科、高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高職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北京電影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北京電影學院設立招生考試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考試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全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察。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北京電影學院嚴格執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的要求,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編制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校長辦公會審核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文理兼招;普通類本科專業、藝術類高職專業編制分省招生計劃。
第十條 報考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專業考試和高考文化課考試。其中,專業考試分為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和由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
※ 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考生所報考專業屬于藝術類省級統考涵蓋范圍內的,應按照省有關招生規定執行。報考我校的專業是否涵蓋在省統考范圍以內以及涵蓋在哪一類省統考,請考生嚴格參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關于藝術類省統考科目涵蓋的藝術類專業范圍,確認是否涵蓋考生所要報考我校的專業,如在涵蓋范圍內,請考生務必參加且成績合格。同時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省級統考未涵蓋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專業考試最后一試通過的考生方可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
第十一條 報考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專業的港澳臺僑學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專業考試最后一試通過的港澳臺僑考生,須按照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相關規定,參加“聯招考試”。“聯招考試”文化課報名與文化課劃線辦法,依據教育部以及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臺灣省考生也可選擇參加臺灣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臺灣學測”)。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北京電影學院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招生簡章中的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進行擬錄取。擬錄取名單由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提交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提交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