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5 09:19:01網絡整理
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755。
第四條 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始建于1988年, 2001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渝府〔2001〕65號)設立、教育部備案(教發函〔2001〕146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民辦高職專科院校。
第五條 學院地址:金龍校區:重慶市萬州區金龍平湖路88號;
天城校區:重慶市萬州區天城巨人路1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為國家計算機應用與軟件專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院校,重慶市示范性軟件學院,重慶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重慶高職單獨招生試點院校、重慶市高校美育改革和發展實驗學校。
第八條 辦學基本條件:學院占地面積389885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積162194平方米。環境優美,設施齊全,教學儀器設備資產值3379.09萬元,擁有校內外實習實訓場所200余個,圖書館藏書56.11萬冊。專任教師299人、博士2人、碩士94人、雙師型教師208人,全日制高職專科在校生5831人。
第三章招生專業
第九條 招生專業
2019年我院共設25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學制均為三年。招生專業有:大數據技術與應用、電子商務、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動漫制作技術、廣告設計與制作、會計信息管理、機械設計與制造、計算機類、建筑室內設計、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酒店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軟件技術、商務英語、社區康復、攝影攝像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移動互聯應用技術、移動通信技術、云計算技術與應用、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等;文科、理科、藝術類均可按要求報讀。具體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的刊物或網站。
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采用大類招生方式進行錄取和教學,大類招生名稱為計算機類。
第四章錄取規則、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嚴格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錄取新生。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定的新生錄取體檢標準。
5、調檔比例: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愿原則上不超過105%,順序志愿原則上不超過120%。
6、錄取原則: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各省(直轄市)有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新生。
(1)錄取順序:
普通文理考生錄取順序: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順序:重慶市考生文化、專業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規則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2)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3)認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含音樂、舞蹈、美術、播音與主持)專業統考成績。
(4)凡按政策規定加(降)分投檔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檔分數對待。
(5)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特殊規定的錄取原則,按照各個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7、其他說明:無分數級差要求,無專業加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