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6-05 09:13:07網絡整理
第十五條 部分專業外語、數學成績要求(按照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情況,折算為150分制):
1.英語、商務英語、法語和法語(中外合作辦學)等四個專業的外語高考單科成績要求110分及以上。
2.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等五個專業的外語高考單科成績要求105分及以上。
3.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等兩個專業外語高考單科成績要求60分及以上。
4.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數學、統計學、經濟統計學等四個專業的數學高考單科成績要求100分及以上。
第十六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專業統考成績均應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安排專業。
我校組織專業校考的河南省,綜合分計算辦法為:(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0×30%)+(校考專業成績×7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我校未組織專業校考省份,綜合分計算辦法為:(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0×30%)+(統考專業成績÷統考專業總分×300×7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3.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若專業成績相同再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成績。
4.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學校則按照考生綜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直至錄取滿額。
5.未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專業分別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專業分別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總分×100×40%)+(體育專業成績÷體育專業總分×100×60%))從高到低排序(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五章 收費及其它
第二十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中外合作藝術類專業每年學費為18000元,中外合作普通類專業每年學費為16000元。全日制本科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的收取、結算按照《重慶工商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試行學分制收費方案》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教育部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我校設有校長榮譽獎、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種學生獎學金(綜合獎勵),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落實各項資助政策,建立了以“獎、貸、勤、助、減、免、補”為主體的助學體系,為學生提供大學生實踐經營、學生助理等學校創業實踐和勤工儉學崗位平臺。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400067
學校網址:http://www.ctbu.edu.cn
招生辦電話:023-62769696 023-62768134(傳真)
監督電話:023-62769741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http://acgozs.ctbu.edu.cn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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