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科技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6-05 09:12:04網絡整理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進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進檔考生,征集志愿時學校原則上不參加降分投檔錄取。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05%以內,實施平行志愿設置的,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3.除英語專業外其余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并通過當地招考主管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試(考生所在省份不組織外語口試的除外)。
4.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5.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投檔規則,對進檔普通文理類本科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錄取專業(類)。
(1)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數優先”規則錄取。
(2)同分(含比較小數位后)的排序規則為:有專業志愿者優先;然后文史類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比較,分數高者優先;理工類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依次比較,分數高者優先。
(3)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尚未錄取滿額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類),直至錄取滿額;對所填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且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6.浙江省在同一專業(類)內按“分數優先”規則錄取;上海市在同一專業組內按“分數優先”規則錄取,將把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專業(類)調劑錄取、成績相同時確定錄取專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7.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選測等級2B、必測等級4C、技術科目合格,進檔后排序規則采用“先分數(含比較輔助投檔分)后等級”辦法。
8.藝術美術類
(1)若考生所在省份可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學校使用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并以招生計劃數1:1設定調檔比例錄取,按投檔分數公布相關錄取信息。
(2)學校認定考生所屬省統考美術學和設計學類成績。藝術美術類考生的文考成績和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分別達到生源省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分÷專業總分)×70+(藝術文化分÷藝術文化總分)×30。綜合分(含兩位小數)相同則先比較專業分,再相同則比較外語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9.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按《重慶科技學院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均到大學城校區(重慶沙坪壩區大學城東路20號)就讀。
第十四條 獎貸助措施
1.設置了十余項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國家級獎助學金;新生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創新獎學金等校內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寶鋼獎學金、王濤英才獎學金、禾裕田獎學金、“春風十里”愛心獎助學金、云日人力資源獎學金、天驕優秀學生獎學金等社會獎學金。
2.學校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等措施完成學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可申請學校困難補助。
第十五條 學生進校后轉專業按《重慶科技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執行。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科技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七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八條 監督申訴
重慶科技學院監察處電話:023-65022134
郵 箱:jjsb@cqust.edu.cn
第十九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重慶沙坪壩區大學城東路20號
郵 編:401331
2.聯系電話:023-65026868,65022363
3.郵 箱:zsb@cqust.edu.cn
4.學校網址:http://www.cqust.edu.cn
5.重慶科技學院微信公眾號:cqust-xwzx
第二十條 本章程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最終公示內容為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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