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3 15:55:07網絡整理
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阿克蘇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推進院務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國標代碼:13093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條 學院地址:新疆阿克蘇市迎賓路59號
第六條 招生層次和學制:普通高職專科,三年
第七條 學院概況: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綜合性全日制公辦普通綜合類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環境優美,座落在美麗的白水城——新疆阿克蘇市,占地1141畝,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固定資產3.73億元。同時,投資8億元,占地1391畝,建筑面積13萬平方米的新校區建設已全部啟動,預計2019年9月投入使用。學院現有在校生10000余人,教職員工600余人,專任教師450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學歷教師90余人(其中博士生2人),副高以上職稱50人,“雙師”素質教師223人。擁有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1名,自治區教學名師2名,自治區教學能手2名,地區拔尖人才4名,科技英才3名。自治區級優秀教學團隊3個。學院目前開設有農林、財經、建筑、制造、醫療衛生、電子、信息、現代紡織、食品、旅游、文化、教育、藝術、傳媒、體育等12大類31個高職專業及4個應用型本科專業。其中護理、康復治療技術、現代紡織技術專業是教育部指定的“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近年來,學生在各級各類技能大賽中獲獎241人次(國家級大賽獲獎9人次,自治區級大賽獲獎149人次)。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3%以上,社會滿意度保持在92%以上。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專門負責有關招生工作的具體事宜。
第九條 學院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并聘請相關行業部門人員為社會監督員,采取巡視錄取現場等方式對學院的招生工作施實第三方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透明,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生源、政策支持、歷年招生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本院分省、分語種、分層次、分專業招生計劃。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相關規定,并在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二條 學院錄取批次的確定:區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區內分為單考單招(直升專)、專科批次、三校高職批次三個批次。除單考單招(直升專)計劃外,其余各類招生計劃均實行遠程網上方式錄取。
第十三條 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錄取程序:1、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安排專業;在高考總成績相同情況下,理科考生優先錄取數學、理綜分數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文綜分數高的考生;三校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政治理論分數高的考生;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術科成績按照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藝體統考成績合格為標準。體育類專業投檔原則:術科成績合格并遵循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術科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遵循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原則予以投檔錄取;3、所有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調劑,由學院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錄取程序,按各省(區、市)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學院面向全國招收參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學生。
各專業錄取原則上不限男女比例,因我院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鑒于對口行業對從業者的普遍要求,建議男生身高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5厘米以下的考生,慎報我院護理專業、小學教育專業。
第十五條 單獨招生、直升專招生的錄取按照《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直升專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學院面向新疆招收部分“三校”畢業生,但考生須參加自治區考試院組織的“三校生”統一考試。
第十七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統一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院學籍管理的規定保留入學資格并辦理休學手續。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學院認可考生所在省(市、區)招辦制定的加分政策。具體政策性高考加分范圍依據所在省(市、區))制定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規定》中相關內容。其中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項目中,除對少數民族身份考生報考有關語種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顧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其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