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1 20:04:41網絡整理
浙江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1.學院全稱:浙江旅游職業學院
2.學院國標代碼:12867
3.辦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399號(杭州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文昌鎮西陽村翁家40號(千島湖校區)
4.辦學類型:普通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5.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6.招生計劃:學院面向全國22個。ㄊ小⒆灾螀^)招生,具體以各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公布的計劃為準。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7.學院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法人代表杜蘭曉院長
8.錄取規則
(1)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無要求
。4)身體健康要求:
各專業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其中:烹調工藝與營養、西餐工藝、西餐工藝(中外合作辦學)、餐飲管理(職業經理方向)專業要求轉氨酶正常,部分服務性企業的部分崗位可能會對員工身高、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將按規定執行。
(5)錄取具體方式:
、俑鶕嘘P省、區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錄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確定錄取投檔比例。接受各省考試院(或招生辦)根據本批次生源情況按投檔比例提供的投檔名單進行錄取,學校確定錄取分數線。
②對所有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高考成績無法滿足填報志愿的,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③對享受加分政策投檔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具有專業特長、文體特長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前提下,優先錄取。
④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位次或名次號先后排序,無位次或名次號的省份則按單科順序分數高低排序,單科順序分數高低排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經過單科排序后分數仍相同的考生我院將綜合考慮考生獲獎情況、考生特長等擇優錄取。
⑤無專業分數級差具體要求。
、拚憬∑胀、體育類和藝術類考生需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選考科目范圍不限的專業,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浙江省體育類考生需參加浙江省體育類術科統考,浙江省藝術類(美術類)考生需參加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浙江省藝術類(音樂類)考生需參加浙江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報考酒店管理(該專業智能化方向無外語要求)需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一級(PETS1)考試且成績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