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3)
2019-06-01 18:47:00網絡整理
(浙江省外)
一、學校全稱
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二、校址
浙江省東陽市廣福東街1號。
三、辦學地點
浙江省東陽市。
四、郵政編碼
322100。
五、辦學性質
民辦。
六、辦學層次
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高職(專科)。
七、招生省份與計劃
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八、錄取規則
1. 按國家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錄取體制,在投檔分數線以上,對學生的高考成績,學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行全面考核,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2.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所有專業外語教學均使用英語,所有專業無口試、面試要求。
3. 所有專業無專業加試要求。
4. 男女比例:不限(定向培養除外)。
5. 身體健康要求:所有專業的體檢要求按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性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建議考生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對照專業的要求、特點及就業去向謹慎選擇專業。
6. 建筑大類專業新生進校后,按自愿報名、擇優選拔的原則組建建筑工程技術魯班學院BIM精英班。
9. 錄取辦法
(1)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
(2)除浙江省外,對于進檔考生,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即按投檔總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相應未滿專業錄取,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10. 計劃調整
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院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九、其他說明
(一)收費情況
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執行浙江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的規定,并報相關部門備案。
1. 學費
(1)物流管理、商務英語、互聯網金融專業11000元/學年。
(2)建筑工程技術魯班學院BIM精英班17000元/學年。
(3)其它專業均為12000元/學年。
2. 住宿費、代管費標準
(1)住宿費:6人間1500元/學年,4人間1800元/學年。
(2)代管費:以錄取通知書為準,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