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招生章程
2019-06-01 18:35:08網絡整理
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寧波財經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9年寧波財經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寧波財經學院
第六條 學校國標碼:13001,浙江省招生代碼:0074
第七條 辦學類型:民辦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學歷證書: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寧波財經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寧波財經學院學士學位;專科學生畢業時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寧波財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 辦學地點:本部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學院路899號,郵編:315175;杭州灣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杭州灣新區濱海二路西段博華路77號,郵編:315327;象山校區: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大目灣新城。
第十一條 學校簡介:寧波財經學院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創辦于2001年,2015年成為浙江省首批應用型本科建設試點示范高校。學校占地面積約1700畝,分為三個校區;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萬人。
學校注重打造服務區域新經濟發展的財經學科特色,現有43個本科專業(含大類及方向),3個專科專業,形成了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著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中小企業中高端技術、管理崗位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現有省一流學科4個,市重點學科5個,省重點專業、優勢專業和新興特色專業建設項目共11個,市品牌、特色、優勢等重點專業建設項目共8個。學校歷屆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均在96%以上,畢業生創業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學校創業學院被列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創業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政策和規則的制定,確定招生規模及其它招生重大事項的決策。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紀檢監察審計處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