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郵電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6-01 11:25:09網絡整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時,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學費、住宿費等。我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普通本科新生學費預收標準: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200元,理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500元,工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800元(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安全、網絡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等專業每生每年6380元,軟件工程(嵌入式培養)專業每生每年78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6800元;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至1500元。
第七章 學生畢業
第十九條 學生畢業時達到《南京郵電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的畢業學分,德、體合格者,頒發南京郵電大學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根據《南京郵電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辦法》,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郵電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一條 由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監督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并維護考生和招生錄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咨詢:
電 話:(025)85866668 85866669
傳 真:(025)85866270
地 址:南京市亞東新城區文苑路9號
郵 編:210023
E-mail: zsk@njupt.edu.cn
網 址:www.njupt.edu.cn
微信平臺:join NJUPT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在錄取過程中,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均由我校負責。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