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藝術學院2019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9-06-01 10:19:49網絡整理
南京藝術學院2019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南京藝術學院是我國獨立建制、創辦最早并延續至今的高等藝術學府,是我國唯一具有藝術學學科門類下全部五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博士后流動站的高校,是國家文化部和江蘇省政府共建的綜合性藝術院校,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國美術教育的奠基人劉海粟先生創辦的上海圖畫美術院。在這所歷史悠久的藝術殿堂中,曾先后涌現出一大批中國近現代史上杰出的藝術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們為中國現代藝術教育做出過卓越的貢獻,也為學院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經過一個多世紀的風雨洗禮,如今的南京藝術學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養,得經濟大省之雄厚實力,團結奮進,銳意創新,已發展成為藝術學科門類齊全,辦學層次多樣,師資力量雄厚,教學設施先進,集教學、創作、設計、表演及理論研究于一體,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綜合性高等藝術學府。
南京藝術學院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頒發南京藝術學院普通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學校網址為:http://www.nua.edu.cn。
二、招生計劃
南京藝術學院2019年計劃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2400余人,實行按專業招生。招生計劃由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南京藝術學院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網址:http://zhaosheng.nua.edu.cn。
三、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準予報考: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同時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專業體檢要求;3、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級在校生);3、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專業身體條件要求:1、音樂表演(聲樂演唱、流行音樂演唱、音樂劇)專業:發聲器官無疾病,聽覺器官無疾病,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2、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流行音樂演奏)專業:聽覺器官無疾病;3、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口齒清楚、發聲、聽覺器官無疾病,男生身高1.73米以上、女生身高1.63米以上,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4、舞蹈表演專業: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5、錄音藝術專業:聽覺器官無疾病。
(四)新生入學進行體檢,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校指定醫療單位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短期治療可達到國家規定的入學體檢標準者,經學校批準暫不予注冊,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三個月內對新生報考條件進行復查,如發現有虛假信息、隱瞞病史、考試作弊行為等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或原單位。
四、錄取原則
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和“學校負責、各省考試院(省招辦)監督”的原則,公平、公正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普通本科新生錄取工作仍將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一)南京藝術學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江蘇省錄取辦法:
1、南京藝術學院美術學、美術學(書畫鑒定)、藝術設計學、廣告學、文物保護與修復、藝術史論、美術學(文遺研究)、藝術教育、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藝術管理專業招收普通類文科和理科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C,必測科目等級要求5合格。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分別按文科或理科招生計劃數確定最低錄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南京藝術學院藝術類招生專業,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必須有四門(含四門)以上合格,且綜合素質評價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技術科目均須合格。
3、使用江蘇省美術統考成績錄取的繪畫、中國畫、雕塑、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攝影、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專業分均達江蘇省美術統考本科批次省控線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與美術統考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綜合分(文化分+美術統考專業分),在此綜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