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30 11:05:13陽光高考
七、錄取規則及要求:
1.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2.招生對象: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
3.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
4.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5.各專業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6.安徽省考生在錄取過程中,按照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對于進檔考生,我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參照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辦法中的分數排序原則。
7.省外考生錄取原則按照各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8.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高考時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統考,錄取時嚴格按照2019年安徽省招生考試院關于藝術類、體育類招生辦法執行。
八、頒發學歷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安徽工商職業學院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在我校修完專科課程且學業合格,頒發我校學歷證書;符合愛爾蘭格里菲斯學院本科就讀條件的學生赴格里菲斯學院就讀成績合格者,由格里菲斯學院頒發本科學士學位證書。
九、學費標準: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文科3500元/生?學年,理科3900元/生?學年,藝術類650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費:9000元/生?學年,赴國外大學就讀的國際班學生按合作辦學大學收費標準執行。如遇政策調整,執行最新規定。
十、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
十一、其他須知:
安徽工商職業學院是“教育部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學”和安徽省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設有會計學院、管理學院、旅游學院、經濟貿易學院、藝術設計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應用工程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和國際交流學院、公共課教學部等10個教學機構。師資力量雄厚,名師薈萃,教學成果卓著,人才培養質量高。是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國家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實驗校,教育部“AI+智慧學習”共建人工智能學院,先后榮獲“中國電子商務十年發展優秀人才培養突出貢獻獎”、“中國商科教育學科競賽綜合競爭力50強職業院校”、“改革開放40年中國餐飲行業培養人才突出貢獻單位”、“全國商業服務業校企合作與人才培養優秀院校”、“第九、十、十一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社會滿意度、知名度和美譽度不斷提升。
學校建立“獎、助、貸、勤、補”多元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對品學兼優學生和困難學生按政策分類予以獎勵與資助。
十二、本章程公布后,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學校將另行公告。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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