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業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5-26 21:52:23陽光高考
第二十二條華僑、港澳地區和臺灣省考生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定向新疆就業學生的錄取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原則上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四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為實現寬口徑、厚基礎、高素質、強能力人才培養目標,我校共有十一個大類招生專業,學生在大學四年期間,前期學習大類公共課程,后期根據學生意愿按專業分流培養,學習專業課程。大類培養專業包括:機械類(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工業工程)、電子信息類(含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物聯網工程、信息安全)、生物工程類(含生物技術、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釀酒工程)、材料類(含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工與制藥類(含化學工程與工藝、輕化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水務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生態工程、資源環境科學)、土木類(含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工商管理類(含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其他的均按照專業進行招生。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新生應按期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在報到日以前辦理請假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兩周不報到者(以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時間為準),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國家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八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以及有關文件規定應交納的費用等。具體收費標準按湖北省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九條為更好滿足學生的興趣愛好和自由發展需要,根據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學校分別為學生在第一學期末、第三學期末提供兩次轉專業機會,符合條件者可轉入新專業學習。
第三十條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為輔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三十一條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南李路28號
聯系電話:027-59751111
學校郵編:430068
學校網址:http://www.hbu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hbut.edu.cn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僅適用于我校2019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自印發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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