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6 21:46:31陽光高考
襄陽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及教育部、湖北省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襄陽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4357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地址: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尹集東街66號。
第六條 學院是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目前主校區占地540畝,建筑總面積20余萬平方米。設汽車應用學院、機電與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等8個院系部。開設了汽車檢測與維修、機械裝備制造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等23個專業,覆蓋了汽車產業鏈的前后端市場。學院教職工在職544人,其中專任教師285人,副教授以上職稱151人,雙師型教師129人,襄陽市首批“隆中工匠”1人,有各類在籍學生17000多人。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19年我院23個專業面向18個省市計劃招生。學院在相關省(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數據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院成立了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院長、分管招生副院長、分管教學副院長及招生處、教務處、各部門負責人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
第九條 凡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且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擇優錄取。
第十條 我院認可各省(區)有關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要求:不限(我院僅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二條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嚴格按照生源省級招辦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五條 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的辦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一貫表現和報考專業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