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5 18:03:47陽光高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成立由院長、分管副院長、紀檢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高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六條 2019年只面向多省招生。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條 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 根據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進行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若還不能滿足計劃,則從同一類別的其他專業志愿考生中選擇,直到公布計劃錄滿為止。
第十九條 執行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免試入學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我院網站查詢。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嚴格執行湖南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
第二十三條 對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多種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學院綜合獎學金最高額每年3000元;單項獎學金最高額每年800元。
直招士官,可獲得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補償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大學生應征入伍服兵役,可獲得國家資助。
對品學兼優且家庭困難的學生,國家和學院給予資助。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可以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
對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提供勤工儉學崗位。
對按我院要求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證和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證的學生,負責推薦就業。
我院面向全國多個省招生,與本省相關本科院校建立了“專升本”合作關系,優秀畢業生可以“專升本”,熱忱希望廣大考生來我院深造學習。
第二十四條 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網 址:http://www.hnbemc.com
聯系電話:0731-84615653、84615617、84637258
傳 真:0731-84163577
郵箱地址:hnswjdzyzsb@163.com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東湖湖南生物機電職院招生就業處
郵 編:410127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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