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傳媒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09:46:50陽光高考
山西傳媒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 為保證山西傳媒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山西傳媒學院
學校代碼:14434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辦學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高校新區文華街125號
第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學校招生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
第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按照穩定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質量、辦出特色的原則,根據發展規劃、人才需求、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生源數量、質量和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招生計劃以主管部門下達,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不錄取患有無法完成學業或嚴重影響學習的疾病的考生。
第六條 不限制外語語種,入校后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為英語。其它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七條 投檔比例執行各省份相關文件規定。按平行志愿投檔的,一般控制在105%以內;按順序志愿投檔的,一般控制在120%以內。
第八條 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在內蒙古執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九條 文理類(包括綜合改革省份)錄取原則,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參考單科成績排序,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綜合成績;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綜合成績。
第十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1、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和環境設計專業使用各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進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甘肅和北京使用校考成績,進檔考生按校考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其他省份使用各省播音主持類統(聯)考成績,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進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3、表演專業在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和甘肅使用校考成績,按進檔考生校考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其他省份使用各省影視表演類統(聯)考成績,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進檔考生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