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09:39:52陽光高考
朔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總則
為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嚴格招生程序,保證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二、學院概況
學院名稱:朔州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4186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王茂興(院長)
三、組織機構
1、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制訂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2、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3、學院招生與就業部門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招生計劃
學院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往年計劃及招生實際、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實際,統籌安排,確定學院各類別招生計劃編制。學院執行山西省教育廳核準備案的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機構公布數據為準。
五、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3、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執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4、外語語種只提供英語教學,男女比例及身體狀況不作特殊要求。
5、按照“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院調檔要求的考生,依據投檔次序、專業志愿、高考成績分類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6、對文史類和理工類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若成績相同,平行志愿投檔考生按照投檔位次擇優錄取。
7、對藝術類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以文化成績高低確定錄取。
8、對口升學錄取嚴格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相關錄取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