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09:35:04陽光高考
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實施“陽光工程”,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名稱: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英文名稱為ShanXi Electric Power Technical College,英文簡稱為SXEPTC)
第三條 學院代碼:13745
第四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栗國勝(院長)
第九條 辦學地點: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晉祠路三段160號
第三章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第十條 計劃分配原則: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學院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發展定位、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相關省(市)生源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及往年計劃分配情況等因素制定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計劃分配辦法:目前學院?普猩愋陀衅胀ǜ呖、單獨招生、對口升學共三種在本省范圍內的非定向招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單列招生院校代碼。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區的有關招生政策、原則和規定,為國家公平、公正地選拔人才。
第十三條 確定考生專業時,按照“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分數從高到低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文史類,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順序成績高者優先錄;理工類,按照數學、語文、理科綜合順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執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關于加分或降低分數投檔政策。
第十五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六條 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 我院各專業僅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八條 對口升學招生:對口升學的錄取規則執行省招考中心制定的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學費標準:嚴格執行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按教育部統一要求與各省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并通過郵寄錄取通知書或電話直接通知。對學院規定期限內未報到的考生,按取消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一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學院認真執行國家和本省相關學生資助規定,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被我院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