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師范大學現代文理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09:27:39陽光高考
山西師范大學現代文理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學校與考生的合法權益,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2019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山西師范大學現代文理學院
院校代碼:13537
辦學性質:民辦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學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解放東路85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山西師范大學現代文理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擬定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未授權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活動。
第四條 山西師范大學現代文理學院黨委、工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要求
第五條 學院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按照優化專業分配結構,穩中求進的工作原則,制定學院分省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備案,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章程、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19年學院面向全國5個省市(山西、天津、河南、河北、山東),組織本科招生。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本科招生規模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段考生。詳細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六條 學院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四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七條 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堅決貫徹執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準”、“六公開”的規定。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實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學生。
第十條 山西師范大學現代文理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一條 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對實行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均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方式。
專業志愿優先即對同一專業志愿順序的考生根據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時根據擬錄取專業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同一專業志愿順序考生未被錄取,不得錄取下一專業志愿考生;對同一專業志愿順序考生錄取后,計劃未滿有缺額,按下一專業志愿順序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依次重復操作,直至處理完所有志愿。對未被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能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按如下方式錄取:
音樂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美術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書法學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0.4+文化成績/7.5*0.6)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山東省考生使用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書法學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100*40%+文化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語文、外語、數學依次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為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