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09:21:09陽光高考
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1、學校名稱: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3、辦學性質:公辦
4、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學院代碼:12890
7、錄取通知書簽發人(院長):段文美
二、組織機構
1、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組,討論決定有關招生重大事宜。
2、招生就業辦公室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并全程接受紀委監督。
三、錄取規則
學院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相關省、市生源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并依據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按專業群制定分專業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考招生
1、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員會的錄取規定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英語
3、進檔考生專業確定以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照考生專業志愿順次錄取。若考生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首先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本專業群內;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進檔藝術(美術)類考生,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以文化成績高低確定錄取。
5、體檢標準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6、對加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照省招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對口升學招生
1、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管理體制。
2、錄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招考中心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按平行志愿投檔專業進行錄取。
3、藝術類(美術)專業在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上按考生志愿和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三二”轉段升學
轉段升學考生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五年制職業教育“三二分段”學生轉段升學工作的通知》(晉教職﹝2015﹞2號)文件要求,與協議學校共同制定《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五年制職業教育“三二”分段學生轉段升學考核方案》,根據省招生考試中心審批結果進行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