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3)
2019-05-24 16:01:56陽光高考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第二十六條 修業年限:普通本科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4年,普通專科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學校實行彈性修業年限。
第二十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畢業條件并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由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濟寧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對以濟寧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或未盡事宜,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濟寧學院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7-3196696 3196209
傳真:0537-3196209
學校地址: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 郵編:273155
學校網址:http://www.jnxy.edu.cn
招生網址:http://zs.jnxy.edu.cn
注: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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