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財經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5-16 17:29:07陽光高考
第十八條 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小語種考生慎報。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 對藝術類專業,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區),執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檔原則,進檔考生按專業課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進檔考生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總分高者優先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檔原則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進檔考生若投檔成績相同,文化課總分高者優先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愿調劑者,按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報考我校的甘肅中職生按投檔總分從高到低錄取,投檔總分相同時按文化綜合素質測試、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專業技能水平測試的單科成績來確定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計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費、住宿費
(一)根據《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我省高等中職院校收費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文件,我校學分制收費標準如下:
1、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應用統計學、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4300元/人·學年;
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專業:4500元/人·學年;
3、外語類專業:4300元/人·學年;
4、藝術類專業:6500元/人·學年;
5、其他普通本科專業:3800元/人·學年;
6、和平校區住宿費:900元/人·學年;段家灘校區住宿費:700元/人·學年.
(二)“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國際課改實驗班:第一學年12000元/人,第二、三學年學費按美方規定標準(約20萬)由就讀考生繳納,第四學年3800元/人。(甘發改收費[2016]425號)
(三)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期間學費:15000元/人·學年,預科期滿轉入本科階段后,按預科招生當年普通本科專業相關學費標準收取學費。(甘價費[2006]120號)
(注:入學報到時如有新標準,則按甘肅省發改委核定的新標準執行)
第六章 獎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貧困生資助
第二十四條 獎學金
在校生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
(一)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
(二)學校獎學金
學校設有學習優秀獎學金及科技創新獎、外語成績優異獎、品德優秀獎4項專項獎學金。其中,學習優秀獎學金2000元/人·學年;各專項獎學金獎勵金額標準500元/人·學年—2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五條 貧困生資助項目
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人·學年、二等3000元/人·學年。學校設有東方富海優秀大學生獎助學金和企事業單位(個人)、社會慈善機構等資助的各類助學金。除以上資助項目外,學校還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方式,支持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以地方政府牽頭,國家開發銀行經辦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已全面開展,各省區均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用以解決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及部分生活費。
第二十七條 “綠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間學校開通“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及鄉鎮、街道一級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貧困證明,可申請緩交學費并辦理入學報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