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國語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6 17:19:58陽光高考
西安外國語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安外國語大學; 國標代碼:10724; 辦學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產業開發區文苑南路。
第三條 學校簡介:西安外國語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四所外語院校之一、西北地區主要外語語種齊全的普通高校、國家西部重要的外語人才培養基地、陜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非通語種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具備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資格。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
第六條 學歷及學位證書:頒發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西安外國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招生政策,統籌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招生委員會的決策,領導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及其相關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面向全國31個。ㄊ、自治區)招生,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ㄊ、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錄取優秀考生,預留計劃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使用。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在各。ㄊ、區)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執行教育部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ㄊ、區)公布的計劃和生源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 對享受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檔,投檔后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排隊順序錄取。
第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安排專業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成績是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以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第十五條 我校根據有關省份實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錄取改革的建議要求,相應制定了錄取規則。
內蒙古自治區錄取規則:“分數清”。
江蘇省錄取規則: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要求須達到BB,錄取時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分數相同時,優先考慮選測科目等級高的考生。
上海市、浙江省錄取規則:考生選考科目需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我校無特殊專業選考要求。
第十六條 藝術類招生:對于進檔考生,按照我校藝術類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外省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市的藝術專業課統考(或聯考),專業課考試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綜合分(統考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陜西省報考動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陜西的藝術專業課統考(或聯考),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統考專業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決定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