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9年“筑夢計劃”招生簡章(2)
2019-04-19 17:55:52同濟大學
四、填報志愿及錄取辦法
1. 填報志愿
被學校確定為報名審核通過并經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必須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要求,填報同濟大學,未按要求填報視作放棄“筑夢計劃”錄取資格。
2. 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按分省計劃進行錄取。考生2019年高考投檔成績須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線上50分(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高考總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征集志愿或降分錄取。
注: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具體填報志愿方法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浙江省考生選報專業必須符合同濟大學對選考科目組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五、資助政策
同濟大學推出多維度措施保障包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內的全體學生全面成長成才,通過“獎、助、貸、補、勤、免、償”七大方面,建立了系統化、網絡化、全過程、全方位的資助體系,保證全體學生“入學有保障、生活有質量、發展有空間”,保障全體學生安心在校學習生活。
六、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同濟大學“筑夢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材料審核,并全程錄像。學校監察部門郵箱:jcc@tongji.edu.cn。
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
七、附則
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必須有效、暢通)。
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學校將取消該考生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空缺名額不遞補。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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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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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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