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大學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2019-04-19 17:39:45網絡整理
牡丹江大學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為確保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順利實施,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牡丹江大學
二、地 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號
郵 編:157011
三、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茖W校
四、辦學層次:? ; 學制:三年
五、頒發證書:學生畢業成績合格,頒發經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校名稱是:牡丹江大學。
六、報名條件:符合2019年高考報名條件的黑龍江省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包括中專、職高、技校)、具有高中學歷的復轉軍人等。
七、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規定。
八、考試科目:采取面談形式。包括專業素質必答題環節和綜合素質隨機選題答題環節二部分。成績評定:采用二段制,即合格、不合格。
九、錄取規則
錄取原則: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
錄取辦法:普通高中生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通用技術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面談成績合格者,進行擇優錄;職業高中、中專、技師學院等高中階段同等學歷學生依據學業成績和職業技能證書,面談成績合格者,進行擇優錄取。并將單獨考試成績上傳我校網站,可供考生查詢,并接受考生申訴。
十、錄取結果、待遇:已被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由我校下發錄取通知書,被錄取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黑龍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未被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且兼報高考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黑龍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