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航天職工大學2019年綜合分類考試招生章程(2)
2019-04-18 22:30:49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 考試辦法
第十二條 綜合評價招生我校按照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遵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做好考試的安全工作。于2019年3月24日上午申請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填寫確認報名信息,填報專業志愿(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校測試科目準考證, 2019年3月24日下午14:00按時參加測試。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進行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綜合考評小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考評。對不同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分別為:
1.普通高中生
該類考生綜合評價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對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評分300分。
(1)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140分,共7科,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果按以下標準賦分: A以20分計,B以16分計,C以12分計,D以8分計。
(2)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成績占60分,共6科,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以下標準賦分:A以10分計,B以8分計,C以6分計、D以4分計。
(3)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占100分。考試內容為普通高中考試大綱,考試為理論考試。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
對“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的綜合評價,學校組織統一筆試,分為語文、數學、英語、職業技能測試合卷考試,滿分值為300分(其中語文100分、數學60分、英語40分、職業技能測試100分),考試時長3小時。語文、數學、英語、職業技能測試筆試內容為中等職業教育考試大綱。
3.對于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普通高中生,按照三校生的方式執行。
在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據其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第七章 預錄取、報到注冊和正式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測試完畢后,學校必須于2019年4月4日17∶00前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送省招生辦,并在我校招生信息(必須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網上進行公示(網址:http://www.htzd.org)。
第十五條 預錄取新生2019年4月15日17∶00前,必須持預錄取通知單和第二代身份證現場確認注冊,否則不予繼續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于2019年4月16日至17日為已報到注冊新生到省招生辦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校錄取資格。省招生辦將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sneac.com)公示學校正式錄取新生名單,經省招生辦確定名單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八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按照不同類型和專業劃定錄取控制線,我校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錄取以不低于實考人數10%的淘汰比例。
第十八條 對普通高中畢業生,按照綜合評價成績高低錄取。
對“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的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綜合筆試具體分值為語文100分、數學60分、英語40分、職業技能測試100分。在該類考生綜合筆試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據其語文、數學、英語、職業技能測試單科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 招生監督機關:學校紀檢監察室為分類考試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監督電話:029-85609977。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我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我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我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九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學費5500元/年;
住宿費(含空調帶暖氣):98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