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4-18 22:25:26高考網整理
安康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和陜西省招辦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條件及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工作,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家長、社會的監督,保障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基本情況
1.學院名稱:安康職業技術學院
2.國標代碼:13952
3.在陜招生代碼:8144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
5.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6.修讀時間:三年
7.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簡介
安康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安康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位于安康市國家級高新區。是一所融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于一體、職業教育與技能培訓并舉、全日制學歷教育與成人繼續教育兼顧的具有綜合辦學功能的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占地面積550畝,校舍建筑面積25.9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8000余萬元,有校內、外專業實驗實訓室、實踐基地100多個,教學計算機1500余臺, 400m標準塑膠跑道田徑運動場1個、體育館1座,新建圖書館1座、館藏圖書45余萬冊,有安康市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附屬小學、汽車駕駛培訓學校、三甲、三乙附屬醫院各1所。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擁有專業結構合理、業務精良的教師隊伍;現有教職工595人,專任教師454人,其中副高以上職稱143人,正高職稱10人,碩士學位122人,“雙師型”教師299余人;有省級教學名師2名,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各1名,省、市專業研究會、學術委員會主委、副主委或教育學會理事、會員80余人,聘請兼職教師100余人;全日制高職在校學生11740人。
學院共開設醫藥衛生類、教育與體育類、文化藝術類、電子信息類、土木建筑類、財經商貿類、裝備制造類、旅游類、能源動力與材料類九大類31個專業,形成了以醫藥衛生類專業為主導,以教育、工程、經貿、管理、文化藝術等多類專業協調發展的格局。學院設有醫學院(臨床醫學系、基礎醫學系)、護理學院(護理系)、工程學院(機電工程系、建筑工程系、電子工程與信息系)、師范學院(學前教育與藝術系、經濟管理系),其中護理、臨床醫學、學前教育為省級“一流專業”建設(培育)專業和全省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行動計劃骨干專業,臨床醫學、護理、醫學檢驗技術3個為“專業綜合改革項目”。
經安康市政府批準,在學院設安康市職業教育中心,學院牽頭組建安康職業教育集團,是安康職業教育集團理事長單位,在整合技能培訓、深化全市職業教育院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方面發揮著獨特而重要的作用。
第五條 學院辦學地址:安康市國家級高新區安康大道2號。
郵編:725000。
學院網址:www.akvtc.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是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本院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學院招委會由學院黨政辦公室、紀檢監察審計處、招生處、學生工作部、教務科研處、財務處等部門組成。
1.學院黨政辦公室職責:發布學院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 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有關招生工作會議,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2.紀檢監察審計處職責:制定監督條例,全程監督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各項工作,處理違規違紀案件。
3.招生處職責:負責招生處的日常工作,起草招生章程和細則,接受咨詢,組織報名,公布錄取結果,發放錄取通知書;負責向學院招委會報告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總結。
4.學生工作部職責:制定高職分類考試學生管理辦法,負責學生資格審查、注冊,制定本校獎學金、助學金、特困生資助、一般困難資助評選辦法等事宜。
5.教務科研處職責:負責文化基礎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的組織、命題及考試,評分標準,統計、分值換算,擬定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專業、課程設置等事宜。
6.財務處職責:制定收費標準,負責收費、獎學金、助學金、特困生資助、一般困難生資助、助學貸款發放,辦理學生校方責任險,學生個人醫療保險等工作。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本院不設校外辦學點。
招生信息網:www.akvtc.cn
招生咨詢電話:0915-8177666 8177555 8171111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招生計劃: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計劃性質屬國家正式計劃,由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文下達,同時我院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經陜西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