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4)
2019-04-05 09:21:44網絡整理
第七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 新生錄取后,應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按時到校報到,
報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具體要求見《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 2019 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已被春季招生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職(專科)各批次的錄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職院校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資格,春季招生高職院校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
第二十條 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學金、助學金; 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專為貧困生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 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 2019 年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院網址: www.tjbhzy.com
郵政編碼:300221
咨詢電話:022--88252748、88252749、88252754、88252774
022--88251843、88254113
咨詢QQ : 800074566
咨詢地點: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天津市河西區友誼南路梅江道九連山路 11 號(天津電視臺新址東門對面),可乘 632、20、662、906、838 路公交車到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