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9-04-05 09:21:06網絡整理
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 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根據《2019 年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已被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能再參加秋季普通高職(專科)各批次的錄取,但仍可參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錄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試招生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錄取資格,春季考試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
第四條 學院概況
1、學院名稱: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3、辦學層次:高職
4、學院代碼:14020(國標)
5、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龍泉道 2889 號
6、學院基本概況:
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面向全國招生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始建于 1975 年,隸屬于國內 500 強的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學院依托行業優勢,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類專業建設群建設為主,圍繞天津區域能源產業強大的綜合實力,凸顯了行業優勢的辦學定位,助推了學院多方聯動、多元參與、開放共享的辦學格局。
學院堅持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以學院章程為基礎依法治校, 領導班子團結協作,勤政務實,全面貫徹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堅持思想引領,形成了上下同心、聚能共進的凝聚力,打造了一支干事創業的育人團隊,學院教師和學生參加各級、各類大賽,獲得多個全國及天津市獎項,成績斐然。
學院著力推行"政行企校研"五元融合的辦學模式,將"工匠精神"和"擔當、守正、有為、共進"企業文化貫穿于人才培養的始終。以做足做優做特建筑類專業,發展能源類專業,開發城市管理類三大專業類專業建設為主,開設 30 個相關專業。為區域經濟協同發展的新能源、建設工程、機電、城市管理等行業,培養生產、建設、管理等職業崗位需求的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創新精神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能勝任一個崗位,適合若干崗位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