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3)
2019-04-05 09:11:50網絡整理
第六章 填報志愿和錄取
第十二條
。1)填報資格。市高招辦根據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技術”、“綜合能力”考試情況,劃定考生填報志愿的分數范圍
(2)志愿填報。“技術”和“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公布后,符合填報志愿分數要求的考生,依據市高招辦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計劃》,按規定時間與方式辦理志愿填報手續。
(3)志愿設置。志愿設置辦法另行通知。
第十三條 在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的指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辦法。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在錄取時以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 “技術”、“綜合能力”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忌恼Z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 8 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單科成績按照 A 等第計為 25 分,B 等第計為 20 分,C 等第計為 15 分進行換算),與“技術”、“綜合能力”考試成績一起計入錄取總分。錄取照顧政策按照《天津市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
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順序志愿報考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情況下, 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尚有余缺計劃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 作退檔處理,缺額部分順延按照總成績高低遞補。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被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新生須按我院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履行報到注冊手續。新生入學后,我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凡身體等方面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徇私舞弊以及違反法紀的考生,我院會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七條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一般專業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八條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在接到天津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通知書。
第七章 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 新生錄取后,應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報到時間按時到校報到,如不能按時報到且有正當理由請與我院招辦聯系并發傳真確認。超過規定報到日期未來校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報到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18 年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條 新生注冊入學后,學院根據《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
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生標準,即可獲得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和所學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 2019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www.tjbio.cn
E-mail: zsbyk@126.com
咨詢電話:022-26652463、26688925
咨詢地點:天津市河北區宙緯路 15 號(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