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2019-04-03 10:56:32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暫行規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報名
考生須參加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夏季)(以下簡稱夏季高考)報名、繳費且符合體育專業報考條件。
未按時繳納體育專業考試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考體育專業資格,不能參加體育專業考試。
二、考試
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體育專業考試和文化科目考試。
(一)體育專業考試。
體育專業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管理、山東師范大學負責組織實施。
1.考試工作人員選聘與培訓。考試工作人員包括考評員、紀檢員、計算機操作員等,均實行聘任制并進行考前培訓。
考試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責任意識對確保測試工作質量至關重要,直接影響人才選拔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人員選聘工作的重要意義,本著對考生和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按照要求選聘各類考試工作人員。
(1)選聘條件。遵紀守法,責任心強,作風正派;熟悉考試業務,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能勝任考試工作;為相關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當年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考試。考評員須為我省體育類考試評審專家庫中人員,且個人未舉辦相關專業的培訓班或參與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任何形式的有關培訓和指導工作。
(2)選聘辦法。考評員從我省體育類考試評審專家庫中隨機選定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簽發聘書。聘書一旦簽發,人員組成不允許變更。
紀檢員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從各市級招生考試機構中選聘;其他工作人員由山東師范大學統一聘任。
(3)考前培訓。所有考試工作人員均需進行考前相關業務培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2.專業考試時間。2019年4月8日至19日。考生以市為單位分3組進行考試,具體安排見附件1。
3.考試內容。包括專項考試和基本素質考試。專項考試項目為1項:考生可在田徑(不包含100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體操、武術等項目中選擇;基本素質考試項目為3項:100米、立定跳遠和原地推鉛球。
2020年的體育專業基本素質考試將繼續從100米、800米、原地推鉛球、后拋實心球、立定跳遠、立定三級跳遠、折返跑等7個項目中選取3個項目進行考試。
4.計分辦法。專業考試成績由專項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考試成績相加得出,滿分為100分,其中,專項考試成績滿分為40分,基本素質考試成績滿分為60分。
5.考試工作流程。
(1)考生報到。考生須按規定時間(見附件1)到山東師范大學體育館報到。報到時,須攜帶以下相關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夏季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及專業測試報考證》及《山東省2019年參加體育專業測試誠信表》(見附件2),經考點核對確認后領取考試號碼。
(2)考前準備。考點應做好考試設備以及監控錄像設備、計算機等硬件設施的準備調試工作;對考試場地及相關器械進行維護;組織考評員、紀檢員、計算機操作員等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考試實施流程、評分標準等。
(3)考試分組。考點根據各市報名人數進行合理分組并編制秩序冊;根據各項目特點抽簽確定各組考評員、紀檢員及計算機操作員,并于考試當日公布。
(4)考試實施。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考試號碼入場參加專業考試。考試過程中的數據顯示、打印、傳輸、保存等環節均由計算機系統自動完成;考試過程實行全程監控錄像,所有考試項目和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均有實況錄像,錄像資料保留4年。
(5)成績確認。每項考試結束當場公布考試成績,考生現場按手印確認自己的成績,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須在成績確認時向考點申請復核,過時不予受理。當日全部項目考試完成,成績經匯總、核對無誤后張貼公布,接受監督。
(6)統分。考點將經考生確認無異議的考試成績,按照規定格式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對考生各個項目考試成績檢查、核對后,匯總合成考生最終成績。
(7)成績公布。5月21日考生可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體育專業考試成績。
(二)文化科目考試
體育專業考生須參加我省2019年夏季高考。考試科目: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
三、分數線的劃定
(一)體育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
根據考生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按合格人數不超過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2倍的比例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本專科專業合格分數線相同。5月21日前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
(二)文化科目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體育專業本科文化科目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專業合格生源范圍內按本科招生計劃1:1.4的比例確定,專科(高職)文化科目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夏季高考理科專科(高職)文化科目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體育專業文化科目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與夏季高考文理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公布。
四、志愿填報
體育專業本科和專科(高職)各設置一個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相關要求的考生,可選擇填報體育類專業本科、專科(高職)志愿。
五、投檔及錄取
(一)投檔辦法。
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范圍內,按照學校體育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依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考生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投檔。綜合分折算辦法為:綜合分=專業成績*750/100*70%+文化成績*30%。
(二)錄取辦法。
在投檔范圍內,各招生高校依據招生章程,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
因招生章程與國家和我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或不嚴格執行招生章程造成的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處理。凡是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已經確定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體育專業錄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是國家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考生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專業考點及有關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視體育專業招生和考試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嚴格抓好工作的各個環節,嚴守招生工作紀律,全面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各組織機構、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分工,狠抓關鍵環節,采取得力措施,切實維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廣大考生合法權益。
(二)規范專業考試實施。
1.體育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要充分認識體育專業考試的重要性,考點和考試工作人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覺悟,認真學習國家及我省各項政策規定,強化責任擔當,增強責任意識和敬業精神,克服經驗主義,杜絕草率行事,嚴格遵守程序,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體育專業考試平穩有序。
2.考點應加強工作人員的選聘和培訓。考評員從我省體育類考試評審專家庫中隨機選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放聘書;紀檢員從各市招生考試機構中選聘;計算機操作員等工作人員由考點統一聘用。要對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和警示教育,并簽訂利益關系者回避與誠信評價承諾書,并建立違規考評員黑名單通報機制。
3.考點要制定詳細的考試實施方案,規范工作程序,健全監督制度。實施方案應包括考點機構設置及職責、人員選聘辦法與分工、考試時間安排、考試實施流程、偶發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成績記錄及公布辦法、成績異議處置流程等。
4.要切實加強成績信息的安全管理。考試項目盡量采用電子設備進行計量,客觀實際反映考生的考試成績;人工計分環節要由專人負責對所有考生成績進行逐一審核,并須設置雙人雙崗負責所有成績的錄入及核對。
(三)強化誠信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本轄區考生的誠信教育,讓誠信考試成為學生的內在動力、價值追求和行為習慣,從源頭上杜絕和根除考試違紀作弊行為。并通過集中宣講國家法律法規、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違紀舞弊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開展誠信考試和考試紀律專題教育,讓考生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國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試規則,清楚地認識到考試違規所產生的嚴重后果和危害,做到誠信應試,自覺拒絕和抵制考試違紀作弊行為。
(四)嚴肅考風考紀。
要嚴肅工作紀律,狠抓考風考紀,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所有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堅決抵制不正之風。要加強考試管理,采取多種監測手段嚴把考場入口關,一是采取多證核對、身份驗證等措施嚴防替考,二是嚴禁考生將手機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堅決遏制替考及其他作弊行為;對被認定為違紀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書面材料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對涉事有關人員進行倒查追責。
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在考點明顯位置設立舉報箱,及時公布舉報電話,密切關注網絡輿情,調動各方面力量,共同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和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