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資格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參加高考并填報自主招生學校志愿。
2.非高考改革試點省份資格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和當地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的(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我校將予以錄取。
注:以上優惠分值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浙江省資格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當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75分的,我校將予以錄取。上海市資格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當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55分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在報考理科試驗班(信息與數學)的考生中,對于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突出的優秀學生,上述優惠分值予以適當放寬;對于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少數優秀學生,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者,予以優先錄取(浙江省、上海市為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六、自主招生工作時間表
1.網上報名:即日起至2019年4月11日24:00。
2.發布初審結果:2019年5月6日。
初審結果將在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臺、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結果。
3.初試:2019年6月15日。
具體測試時間、地點以報名系統內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初試成績及入圍復試名單將于6月15日21:00前,通過報名系統發布,請考生及時登錄查看。入圍復試的考生請同時下載《復試手冊》,按要求參加后續考核環節。
4.復試(面試、體質測試):2019年6月16-17日。
具體要求詳見《復試手冊》。建議考生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公示資格生名單:2019年6月22日前。
我校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公示資格生名單,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成績。
6.考生填報志愿: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時間進行。
7.錄取:7月。
七、新生復查及違規處理
凡在特殊類型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包括冒名頂替、偽造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等情況,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自主招生相應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高考相應資格。
我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或取消其學籍,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八、監督機制
1.我校初審通過名單、資格生名單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臺、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示。
2.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蓋章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3.面試評委名單和考生面試順序通過抽簽隨機確定。
4.面試全程錄像。
九、聯系方式
陽光招生信息平臺:http://rdzs.ruc.edu.cn
本科招辦電子信箱:zsb@ruc.edu.cn
監察處電子信箱:rucjj@ruc.edu.cn
咨詢電話:400-0123-517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72
十、我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未與任何機構進行考前培訓等任何形式合作,同時嚴禁本校教職工開展或參與涉及我校自主招生考試的任何輔導和培訓。
十一、本招生簡章已報教育部備案。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部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十二、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屬于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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