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04-02 15:43:00網絡整理
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暫行規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報名
考生須參加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夏季)(以下簡稱夏季高考)報名、繳費且符合體育專業報考條件。
未按時繳納體育專業考試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考體育專業資格,不能參加體育專業考試。
二、考試
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體育專業考試和文化科目考試。
(一)體育專業考試。
體育專業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管理、山東師范大學負責組織實施。
1.考試工作人員選聘與培訓。考試工作人員包括考評員、紀檢員、計算機操作員等,均實行聘任制并進行考前培訓。
考試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責任意識對確保測試工作質量至關重要,直接影響人才選拔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人員選聘工作的重要意義,本著對考生和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按照要求選聘各類考試工作人員。
(1)選聘條件。遵紀守法,責任心強,作風正派;熟悉考試業務,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能勝任考試工作;為相關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當年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考試。考評員須為我省體育類考試評審專家庫中人員,且個人未舉辦相關專業的培訓班或參與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任何形式的有關培訓和指導工作。
(2)選聘辦法。考評員從我省體育類考試評審專家庫中隨機選定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簽發聘書。聘書一旦簽發,人員組成不允許變更。
紀檢員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從各市級招生考試機構中選聘;其他工作人員由山東師范大學統一聘任。
(3)考前培訓。所有考試工作人員均需進行考前相關業務培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2.專業考試時間。2019年4月8日至19日。考生以市為單位分3組進行考試,具體安排見附件1。
3.考試內容。包括專項考試和基本素質考試。專項考試項目為1項:考生可在田徑(不包含100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體操、武術等項目中選擇;基本素質考試項目為3項:100米、立定跳遠和原地推鉛球。
2020年的體育專業基本素質考試將繼續從100米、800米、原地推鉛球、后拋實心球、立定跳遠、立定三級跳遠、折返跑等7個項目中選取3個項目進行考試。
4.計分辦法。專業考試成績由專項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考試成績相加得出,滿分為100分,其中,專項考試成績滿分為40分,基本素質考試成績滿分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