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將“雙一流”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門檻(2)
2019-03-07 17:09:32人民日報
性別歧視也屢禁不止?
政府工作報告:不可以!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中的性別和身份歧視。網友點贊,給力!
此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衛生健康委、國資委、醫保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和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
《通知》稱,招聘中就業性別歧視現象屢禁不止。《通知》規定,依法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
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
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
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
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
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及各部門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帶頭遵法守法,堅決禁止就業性別歧視行為。
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將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因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處罰等情況納入人力資源市場誠信記錄,依法實施失信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