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全面實施高等教育強省戰略的意見
2019-01-27 19:53:25網絡資源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關于全面實施高等教育強省戰略的部署和要求,推進我省高等教育跨越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內涵式發展這一主線,突出高水平大學建設這一重點,加快推進“雙一流”建設,積極拓展優質高等教育資源,不斷提升高校辦學水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高等教育,實現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推進“六個浙江”建設、實現“兩個高水平”奮斗目標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扎根中國大地辦大學,堅守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這個根本,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教育教學,把育人和育才統一于高等教育全過程,建立健全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
——堅持提升存量優化增量。加強高等教育宏觀規劃,遵循高等教育發展規律,優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結構。引進優質資源,突出內涵式發展,全面提升高校辦學水平。
——堅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擴大和落實辦學自主權,激發高校辦學活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強化開放共享思維,擴大高等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
——堅持分類管理特色發展。完善高校分類管理體系,探索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規律。引導不同高校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壯大優勢、建設一流。
(三)主要目標。到2022年,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強省。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得到有效擴充,高校辦學水平實現跨越式提升,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初步形成,高層次人才培養數量有較大增長,高等教育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明顯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學率超過65%,高水平大學數量達到10所左右,50個左右的學科達到國家一流學科建設標準,部分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行列。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等教育強省。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達到發達國家水平,更多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若干高校建成世界一流大學;高質量人才培養能力明顯增強,高質量拔尖創新人才、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結構優化;科研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產出一批重大基礎研究成果和技術創新成果;服務支撐能力明顯增強,高等教育形態和高等學校結構適應科技革命和工業革命發展需要,并有效支撐高水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綜合競爭能力明顯增強,高等教育的生態系統全面建立,高等教育具備較強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
二、優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結構
(四)完善高校空間布局。全力打造杭州、寧波、溫州、金義四大都市區等高等教育重點區域,引導高等教育資源向大都市區中心城市和大灣區重點集聚區布局。探索省市共建、部門共建等方式,支持每個市重點建設好1—2所高校。
(五)優化高校類型結構。促進高校分類發展,使我省高等教育結構更加完善、層次更加合理。支持浙江大學加快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推進中國美術學院、寧波大學一流學科高校建設。支持西湖大學以新機制加快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扶持浙江工業大學等省重點建設高校創建國內一流大學。支持一批學科特色鮮明的高校創建高水平特色大學。加快示范性應用型大學建設。努力辦好中外合作舉辦的大學。繼續實施重點暨優質高職院校建設計劃。
(六)調整學科專業結構。加強高校學科專業布點的宏觀調控,調整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推動高校聚焦重點、辦出特色,集中力量培育建設一批優勢特色學科和優勢特色專業。引導高校調減重復率高、就業率低、不符合學校發展定位的學科專業。鼓勵高校發展和拓展新的學科專業,促進學科交叉融合,加快“新工科”建設。加強服務八大萬億產業和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數字經濟的學科專業建設。
(七)推進高教園區轉型升級。統籌推進高教園區與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聯動發展,推動高教園區創新創業水平、產教融合水平、基礎設施水平同步提升。推動高教園區內企業“騰籠換鳥”,騰出空間吸引優質高校、研究機構入駐,推進高教園區內高校與產業、企業合作共建創新孵化器、重大創新平臺,打造區域創新創業高地。
三、大力引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
(八)加大力度引進知名高校來我省合作辦學。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高校的積極性,爭取引進20所左右國內外著名高校在浙辦學。引進新辦2—3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水平大學,引進4—5所高水平大學來浙舉辦校區(分校)或研究生院。充分發揮浙江大學在吸引國外合作院校方面的優勢,新辦3—4所中外合作學院。支持省內高校與國內外高水平大學合作舉辦10所左右二級學院,開展各類項目合作。
(九)設立引進高水平大學省級引導性資金。到2022年,省財政安排50億元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各高校引進國內外高水平大學的建設和合作辦學。
(十)深化高等教育對外開放。廣泛吸引國際學生來浙留學,有效擴大接受學歷教育的國際學生規模,提升“留學浙江”的質量和水平。穩妥有序開展境外辦學,探索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設立“絲路學院”,促進我省高校與走出去企業開展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多形式建設科研和人文國際合作交流平臺,努力擴大浙江高等教育的國際影響力。
四、推進資源整合和合作幫扶
(十一)多途徑擴大省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支持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轉設并努力建設成為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加快重點建設高校新校區建設,拓展優質高校辦學空間。
(十二)探索高校與科研院所的資源整合。按照強強聯合、優勢互補、循序漸進、合作共贏的原則,促進高校與科研院所的資源整合,增強科研院所的人才培養和科研創新能力,提升高校學科建設水平和綜合實力。推動地方醫療機構作為附屬醫院融入高校醫學院,實現醫教協同發展。
(十三)推動建設一批新型特色學院。引導高校服務支持特色小鎮、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和地方優勢產業發展,整合高校、行業企業、地方政府的資源,創新體制機制舉辦、共建特色學院或混合所有制二級學院,開展相對獨立辦學。
(十四)建立高校對口合作幫扶機制。建立浙江大學對口幫扶省內高校機制,組織浙江大學相關學院、學部對口指導帶動省重點建設高校提升學科建設水平。建立省重點建設高校與地方屬高校結對合作機制,幫扶地方屬高校加強學科專業建設,促進高校資源共享、協同發展。
五、建設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
(十五)強化立德樹人導向。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于教育教學全過程。加強“思政課程”和“課程思政”建設,完善實踐育人機制,實施文化育人工程,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質量。
(十六)提升高層次人才培養規模和質量。創造條件增加高校研究生學位授予單位和學位點。鼓勵高校通過中外合作辦學擴大碩士、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培養規模。建立高校研究生學術人才和應用人才分類培養機制。深化研究生招生選拔和教育培養模式改革,建設一批科教、產教深度融合的研究生培養基地。加大對碩士生、博士生培養的資助力度。
(十七)加強應用型人才培養。構建從高職院校、應用型本科到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人才培養體系,實施分層分類人才培養,提升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推動普職融通、本專銜接,推進普通本科院校與職業院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建立高職——本科雙向流動機制。擴大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規模,推進中職——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培育一大批創新創業骨干人才,努力造就一批新生代企業家。
(十八)著力深化產教融合。大力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建立健全“雙對接、雙促進”機制,推動地方發展與高校發展對接、高校建設與企業需求對接,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高校辦學實力提升。圍繞省重點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研究制訂省重點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教融合人才培養專項規劃。強化企業參與,加強產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設,全面推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協同育人,打造一批校企合作實訓實習基地、產教融合集團(聯盟)等產教融合人才培養平臺。
六、提升高校科研與創新能力
(十九)加強基礎科學研究。推動基礎學科與應用學科均衡協調發展,遴選一批重點基礎學科,給予更多傾斜支持。鼓勵開展跨學科研究,促進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等不同學科之間的交叉融合。加強基礎前沿科學和應用基礎研究,強化重大原創性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積極推動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與產業化對接融通。建立支持創新、寬容失敗的容錯機制,激勵科研人員大膽探索、挑戰未知。
(二十)大力發展高新技術。鼓勵和支持高校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加強對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的攻關創新。組織高校積極參與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之江實驗室、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科創大平臺建設。著力建設一批大科學裝置、大工程中心、國家及省重點實驗室、實習實訓基地。適應大科學、大數據、互聯網時代新要求,積極探索協同合作、眾包眾籌等科研協同創新方式。促進科研院所、高校、企業、創客等各類創新主體協作融通,推進高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以及高校與高校協同發展。重點建設50個左右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
(二十一)促進科技成果應用轉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促進科技成果擴散、流動、共享、應用。深化“互聯網+”科技服務,完善技術產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與資本有效對接。推行科技成果轉化經紀人制度和技術經理人市場化聘用制度,積極培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服務機構。積極推動軍民科技成果融合轉化應用。
(二十二)加快補齊人文社會科學短板。遵循人文社會科學發展規律,鼓勵知識創新,保護知識產權,充分激發高校師生從事人文社會科學教學和科研的積極性。加大對人文社會科學類一流學科的投入,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建設。按照“雙一流”建設標準,有重點、有傾斜地扶優扶特扶強人文社會科學類學科建設。實施新型高校智庫建設工程,建設30個左右新型高校智庫,支持建設有特色的國家智庫。
七、建設高素質師資隊伍
(二十三)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堅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加強和改進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完善教師專業發展機制,讓教師更好地擔當起青年學生健康成長指導者和引路人的責任。強化師德導向,將師德考核擺在教師考核的首位,建立教師師德檔案。健全教師分類管理和評價辦法,教學評價要突出育人成效和育才成果,科研評價要突出創新質量和學術貢獻。培育良好師風,營造清正教風,加大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查處和通報力度,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
(二十四)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浙江省高校海外英才集聚計劃,爭取5年內引進2000名海外優秀高層次人才。積極吸引港澳臺高校高層次愛國人才來浙江工作。組織高校面向全球公開招聘院系負責人、學科帶頭人。
(二十五)加強本土人才培育。實施浙江省高校領軍人才培養計劃(“5246”人才工程),到2022年建成50個高水平創新團隊,培養200名創新領軍人才、400名高層次拔尖人才和600名青年優秀人才。實施院士結對培養青年英才計劃,延請“兩院”院士通過帶徒授藝方式為我省高校結對培養100名青年英才。加強“雙師雙能”型教師隊伍建設,健全高職院校教師與行業企業技術技能人才交流互派機制。落實高校培養青年教師的責任。
(二十六)完善和落實高校人才政策。全面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優待人才的各項政策。構建適應高校人才隊伍建設的薪酬體系,力爭高校教師收入水平處于東部地區同類高校前列。完善科技創新激勵機制,落實法人單位和科研人員經費使用自主權。支持高校設立杰出人才工作室,探索首席專家負責制,賦予領銜專家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決定權。進一步優化對來浙江高校工作高層次人才的服務。
(二十七)多途徑建設高校人才專用住房。各地在增加高等教育資源時要同步規劃、同步考慮高校教師住房。鼓勵各地多渠道解決人才用房,促進住房供給主體多元化。按照屬地同城待遇原則,將高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納入學校所在地政府人才保障房分配范圍。對領軍人才采取“一事一議”方式解決住房問題。探索政府和高校合作開發建設一批面向高校高層次人才的專用住房。鼓勵高校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公共租賃房,促進房源提供主體多樣化。
八、激發高校辦學內生活力
(二十八)擴大和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約高等教育強省建設的制度性障礙。梳理涉教各部門高等教育管理權責,規范管理方式和程序,加強對法定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和評價,減少針對高校的項目評審、教育評估、人才評價和檢查事項。探索試點高校“最惠權”制度,遴選若干重點建設高校開展全面放權試點,凡是浙江大學享有的自主權,凡是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依據的自主權,試點高校都可自主實施。積極學習借鑒其他省(區、市)擴大落實高校自主權的有效做法。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二十九)完善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機制。著眼于激發廣大教職員工的積極性、能動性,創新高校內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現代大學制度,推進高校內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現代化、科學化。健全校內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加強民主管理機制建設。深化校、院(系)兩級管理體制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促進高校管理重心下移,優化師生服務。確立正確評價導向,改革完善考核體系,把人才培養的質量和效果作為檢驗辦學水平的根本標準,推動高校把辦學目標和各類資源更加聚焦人才培養,引導教師把更多精力投入教書育人。
(三十)改革人才培養模式。適應時代發展和科技進步要求,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豐富學習內容、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營造良好的學風校風。大力加強本科教育,著力提升專業內涵和質量。按照“標準化+”的要求,科學制訂各個專業的人才培養標準,規范核心課程要求,拓展選修課程體系。推動高校人才培養改革與新高考改革相銜接,探索不同知識結構學生的人才培養模式。注重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相結合,豐富和普及人文類通識課程,加大體育、美育等課程比重,提升學生心理素養和創新意識。探索試行完全學分制,允許學生跨校選擇課程、獲取學分、申請學位。實施“游學計劃”,鼓勵學生通過跨校學習獲得多所學校的學習經歷和學分,鼓勵高校開展校際交換生培養工作,鼓勵在浙高校學生出國(境)交流學習。
九、積極推進數字高校建設
(三十一)完善數字化基礎設施。加快高校數字化基礎建設,優化高速網絡、數字設備、數字教育資源建設,推動“互聯網+教育”加快發展。構建數字時代的新型教育生態體系,打造校園智能感知環境和智慧學習工場。建設高等教育大數據倉,加強基礎數據的聯通共享,促進數字公平。全面提高利用信息技術和智能技術支撐保障教育管理、決策和公共服務的能力,實現教育政務信息系統全面整合和信息資源開放共享。
(三十二)推進教育和管理數字化。建設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和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為各級各類學校和全體學習者提供海量、適切的學習資源服務。加強智能教學助手、教育機器人、智能學伴、語言文字信息化等關鍵技術的研究與應用。積極應用新技術開創新興學習空間,開發應用“云學習”平臺。加快浙江省高校在線開放課程共享平臺建設,拓展教育資源,改造教育流程,轉變教學方式,提升教育效能。探索建設基于增強現實、虛擬現實、混合現實技術的沉浸式學習環境。推動信息技術在眾創空間、跨學科學習、創客教育等新教育模式中的應用。打破高校空間壁壘,構建跨學校、跨區域的數字化學習共同體和混合式教學,創新資源共享和人才培養方式。積極利用大數據優化教學評價和人才培養。
(三十三)建設高等教育學分銀行。依托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組織師生開通實名制網絡學習空間,促進網絡學習空間與物理學習空間的融合互動。建設全省統一的學分銀行和終身電子學習檔案,逐步實行統一的學分制,加快實現各類學習經歷和培訓成果的認證、累積、應用。被認定的學分,按照一定標準和程序可累積作為獲取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證書的憑證。
(三十四)提升教師信息化素養。將信息化教學能力培養列為高校教師專業發展培訓的基本內容,推動教師主動適應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變革,提升利用信息技術開展學情分析與精準教學的能力。實施“人工智能+教師隊伍”建設行動,探索人工智能支持教師治理、教師教育、教育教學的新路徑。完善教師教育內容,加強師范生信息素養和信息化教學能力培養。
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三十五)加強黨對高等教育的領導。全面加強黨對高等教育工作的領導,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切實加強高校意識形態工作,牢牢把握高校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按照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標要求,選優配強高校領導班子。優化高校領導班子結構,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吸引優秀人才進入高校領導班子,探索面向海內外遴選高校校長的辦法。推進高校之間、高校與科研院所之間、高校與地方之間的干部交流。完善高校領導干部出國培訓制度。建立健全履職問責機制和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強化高校黨委抓黨建的主體責任,層層落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選優配強高校基層黨組織書記,全面提升高校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加強高校基層黨建標準化建設。加強民辦高校和中外合作辦學高校黨建工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全面建設清廉學校。
(三十六)多渠道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政府要履行發展高等教育的職責,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支持“雙一流”建設高校和省重點高校建設。進一步完善高校生均基準定額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高校生均基準定額標準。地方和部門要加大主辦高校投入,提高生均經費撥款標準。地方政府引進或新建高校,必須同步建立高校生均經費長效保障機制。對財力較弱的市,省財政給予適當的轉移支付支持。按照優質優價、分步到位的原則,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在浙江大學和省重點建設高校先行試點,逐步放寬高校收費自主權。高校住宿費等后勤服務費用標準按實際成本和市場價格合理確定。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力量的投入積極性,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途徑參與舉辦高等教育。落實教育捐贈優惠政策和財政配比支持辦法,積極鼓勵社會、校友捐資助學。
(三十七)形成建設高等教育強省的合力。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大對主辦高校和屬地高校的支持力度,各市和有關縣(市、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目標一致、重點明確、措施科學、績效顯著的高等教育政策體系。省教育行政部門要牽頭制定具體舉措,加強政策資源的統籌協同,創新高等教育評價體系,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行業主管部門和市、縣政府主辦高校的政策支持和業務指導服務,積極幫助高校解決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