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特別提示
2019-01-09 09:57:02北京教育考試院
各位考生:
日前,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發布了《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根據“實施辦法”,我市將在2019年實施藝術類招生志愿設置和錄取改革。主要內容包括:藝術類招生本科批次分為A、B、C三個階段進行分段錄取,美術類院校(專業)使用美術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實施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等。希望廣大藝術類考生熟悉掌握有關改革政策,并在充分了解招生政策的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參加相關藝術類考試。
近期,部分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正陸續對外公布,在京招生院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也將于春節前后進行。今年,教育部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3 號)文件中,對藝術類招生院校的專業校考工作進行了嚴格要求和明確,有關院校的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也將隨之進行調整。為此,特提醒擬參加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考生,應密切關注有關招生院校網站發布的有關藝術類招生考試信息,并按照招生院校要求按時參加校考報名及考試。
2019年北京市繼續組織全市美術類專業統一測試,目前該項考試已經結束。對于美術統測達到本科合格要求、擬報考美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如招生院校有校考要求,考生還須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校考。其他藝術類專業暫未組織全市統測,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應按照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校考報名及考試。
今年,我市指定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和北京城市學院兩所高校為部分外埠高校在京藝術類專業校考考點。我市考生報考經批準備案且在京設點的外埠院校,只能選擇在我市指定的上述兩個校考考點參加考試,通過其他考試渠道獲得校考合格證的,原則上不予認可。相關外埠高校在京的藝術類校考安排請廣大考生參閱《北京招生通訊》2019年1月9日第2期特刊內容。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