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綜合改革政策解讀
2018-12-26 20:35:24網絡資源
一、關于總體概況
1.問:為什么實施高考綜合改革?
答:這次高考綜合改革在保持現行考試招生制度穩定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等突出問題。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是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維護社會公平,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推動高中階段學習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為國家建設民族振興培養高素質人才。
2.問:為什么國家選擇海南作為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答:高考綜合改革由教育部統籌進行頂層設計,之所以選擇海南作為試點省份,與我省高中課程改革與高考改革探索具有良好基礎有關。一是改革基礎好。2004年,作為全國第一批普通高中課改的四個省份之一,在多年的課改實踐中,在課程建設、學生管理、教師評價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另外從2007年開始,我省又將基礎會考成績的10%計入高考錄取總分,基礎會考組織完全按照高考標準進行,我省已經進行了多年的實踐,積累了豐富的實操經驗。從整體來看,不論是在高考改革的實踐操作,還是社會、師生、群眾的認可度等基礎都比較好。二是學生基數相對較小。全省人口920萬人左右,全省高中學生約17萬多人,目前每年高考考生穩定在6萬人左右,新高考改革影響的學生基數相對較小,便于統籌管理和組織實施。三是海南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對成熟。我省從2014年1月正式啟動方案研制,起步早,經過深入調研、充分論證,方案制定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集思廣益,不斷完善,得到教育部相關司局負責人和專家的指導肯定。四是地域上有一定代表性。6個試點省市中,海南在地域上雖屬于東南沿海,但教育基礎和條件較薄弱,與中西部省份教育特點相似,海南的試點對中西部省份可以起借鑒作用。
3.問: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答:2017年我省啟動高考綜合改革。高考綜合改革通過調整統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進高等學校錄取方式等,到2020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
4.問:我省高考綜合改革主要包含哪些方面的內容?
答:高考綜合改革主要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在我省原有高中基礎會考的基礎上,調整考試的類型、科目、內容、范圍、考試時間等;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在我省原有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基礎上,完善評價內容、規范評價管理、明確評價使用;三是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改革高考科目設置、明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選考科目、改進高等學校錄取方式、完善和規范高等學校自主招生、探索本科高等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完善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5.問:《海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是如何研制出臺的?
答:我廳把研制系列改革方案當作一項涉及民生的重要事項,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集體討論決策等相關程序。一是深入調查研究,認真開展論證。省教育廳作為政策研制的牽頭部門,及時組織由教育行政管理人員、教育政策專家、教研專家、高中學校校長、學科骨干教師組成的研制小組,對先行試點的上海、浙江高考綜合改革情況和我省各市縣教育狀況進行了摸底調研,對相關重大基礎理論、國家政策要求和實踐操作問題,組織開展了全面論證。二是匯聚各方力量,整體系統設計。在2016年先后發布的《海南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海南省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等配套方案基礎上,結合高考綜合改革重點課題研究成果,以及課題校實驗實施情況等,我們組織研制組認真研究起草文件。2016年以來,根據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新要求,進一步充實了教育測量、教育統計方面的專家力量。三是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召開了160多場次征求意見會,對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教育行政、教研、考試部門和高校招生部門,高校和普通高中校長、教師、學生及其家長以及有關專家等。我們還分別召開專家咨詢和專家論證會,在認真梳理各方意見基礎上,反復修改,先后數易其稿。2017-2018年,國務院、教育部多次召開高考改革工作會議,我省在吸納各項工作新要求,借鑒上海、浙江成功經驗基礎上,根據社會各方面意見,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細化了有關要求。四是風險評估。因高考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改革是自上而下的。2017年秋季實施高考改革,我省在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師資隊伍、教學管理方面以及考試招生組織、專業支持等方面,都將面臨新的挑戰。我們也組織專家對高考改革帶來的挑戰進行了風險評估,分析了教育系統內部、教育系統外部等12個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五是集體討論決策。我們多次向教育部匯報我省《試點方案》研制情況,及時就方案中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進行溝通。兩年多來,我們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尤其是對一些焦點問題展開充分研討,在一些重大問題上達成了廣泛共識,經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省政府先后兩次報教育部核準備案。教育部于2018年2月28日正式批復我省《試點方案》。
二、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6.問:為什么要修訂《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為《實施辦法》)?
答: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2016年3月20日省教育廳印發了《實施辦法》,2017年1月、2017年9月經教育部批準我省先后兩次對《試點方案》進行了修訂完善并報送教育部核準備案,2017年12月底教育部正式印發了普通高中新的課程方案與課程標準。為更好地體現《試點方案》的主要精神,適應新的高中課程方案與課程標準,以及根據教育部要求我省最新修訂的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需要對《實施辦法》進行修訂。
7.問: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什么?為什么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答:《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中提出:“《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即學業水平考試涵蓋普通高中所有學科,防止群體性偏科,打牢學生終身發展基礎。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各科目成績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或社會考生獲得高中同等學歷認證證書的必要條件和主要依據。等級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是高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8.問:合格性考試的科目有哪些?考試范圍有哪些?
答:合格性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共14個科目。參加統一高考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可以不參加合格性考試,使用高考成績作為相應科目成績認定的依據,具體認定辦法另行通知。
合格性考試內容為普通高中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內容。
合格性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呈現,成績終生有效。
9.問:合格性考試采取哪種方式?如何組織實施?
答: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6個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只安排筆試。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學科除筆試外另設操作技能考查。合格性考試的書面筆試由省教育廳按國家教育考試要求統一組織實施。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5個科目的技能操作考查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分標準,由各市縣(單位)或學校按省教育廳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考查結果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3個科目由各市縣(單位)或學校根據省教育廳的統一要求,組織合格性考試并評定成績。
10.問: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有何影響?不合格可以再考一次嗎?
答:合格性考試成績不計入高等學校錄取的總成績,記錄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按原始分提供給高校,作為高校錄取的重要參考。
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高三畢業前可再參加1次考試,即允許補考1次。
11.問:合格性考試一個學年可以考幾科?具體是怎么安排的?
答:高中學生高一年級時可報名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合卷,按一個科目計)等科目中不超過3個科目的合格性考試,高二年級時再參加其余科目的考試。具體的考試時間為每年7月7、8日,每天安排4個科目的考試。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5個科目的技能操作安排在參加本科目合格性考試筆試的同一學期進行。
不參加高考的學生,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的4月份進行,具體時間為每年的4月9日。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3個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的4月底以前完成。
12.問:合格性考試報名方式與報名時間如何確定?
答: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2019年安排在當年4月份和基礎會考同時報名;2020年以后安排與高考統一考試科目和等級性考試同時報名。
13.問:合格性考試各科考試時長是多少?
答: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學科每門考60分鐘。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合卷考90分鐘。語文考120分鐘,數學、外語考90分鐘。
14.問:等級性考試的科目有哪些?考試范圍有哪些?成績如何呈現?
答:等級性考試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
等級性考試內容為普通高中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等級性考試成績以標準分呈現。等級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15.問:等級性考試什么時間報名,什么時間考試?每科的考試時長是多少?
答:等級性考試的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與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統考科目同時報名,考試時間安排在高三下學期每年的6月9日--10日進行,每天安排3個科目的考試。每科的考試時長均為90分鐘。
16.問:什么人必須參加等級性考試,等級性考試成績有什么用?
答:報名參加統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考生,均應參加等級性考試,其考試成績將和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組成高考總成績,是高考錄取的重要依據。
17.問:考生等級性考試的選考科目最后選定是什么時間?選定后能更改嗎?我省等級性考試每科是否提供多次考試的機會?
答:考生根據自己的學科能力、學習興趣和高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自主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選擇3個科目參加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由考生在高考報名時最后確定,高考報名結束后不可以更改。每位考生同一科目只能參加一次等級性考試。
18.問: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把考試科目覆蓋到所有學科,會不會加重學生的課業負擔?
答:高考綜合改革的目標是減輕學生負擔,從政策頂層設計看,不會增加學生負擔。一是新實施的學業水平考試,雖然涵蓋高中學習的14門科目,但這14門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是分散在普通高中三年來完成,學生可以根據教學安排以及自己的實際,在高一年級選擇不超過三門科目進行考試,其他科目科選擇在高二、高三完成。這些考試均安排在學期末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了考試次數,由于考試安排在平時施考,減輕了學生備考壓力。二是學業水平考試中的合格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學生學業水平只要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即為合格,避免學生分分必較,唯分數論,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發展自己的興趣、特長。三是學業水平考試中的等級考有6門科目,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以及高校專業選科要求和自己的職業發展規劃,通過6選3確定等級性考試的3門科目,等級性考試成績列入高考總成績。由于等級性選考科目是學生自行選擇確定的,不限文理科,使學生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能和個性特點可以得到充分彰顯,更有利于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19.問:學業水平考試作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以后,高中學校和學生如何適應這一變化?
答:實行高考綜合改革后,給高中教育教學和學生學習帶來一些變化,主要是原來學生只能選擇文綜、理綜,多數學校按文科班和理科班教學,現在學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選擇權進一步加大,學校按學生的選擇實行走班教學。這些變化,為真正實現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個性特長發展創造了條件,但對教學實施和學生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為適應學業水平考試帶來的變化,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全面推進高中教學改革。一是調整教學組織方式。滿足學生選課的需要,合理編班,把走班教學落到實處。二是提高校長和教師的教學管理能力。加強校長和教師的培訓、研修,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根據學生不同的選擇,組織實施相應的教學,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三是加強教學條件保障。在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要積極創造條件,滿足新的教學需要。學生要在學習過程中培養興趣,發現自己的特長和優勢,在教師的指導下學會選擇,規劃人生。教育部要求建立高中學生發展指導制度,我省也編制了《海南省高中生涯規劃讀本》并在部分學校試用。各學校要把學生生涯規劃教育落到實處,提高教師對學生人生發展規劃的指導能力。
三、關于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
20.問: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什么?
答:綜合素質評價是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個性特長、扭轉唯分數論的重要舉措。我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2006年實施以來取得了一定成效,內容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的內容,基本涵蓋了高中學生在校三年的發展狀況,體現了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要求,突出了學生走進社會、體驗自然、發現自我的教育導向。這次改革重在進一步規范,確保程序公開透明、內容真實準確。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意義重大,首先,將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激發潛能,主動發展,走出教室、走向社會,在社團活動中培養興趣,在社會實踐中經受鍛煉,全面提升德智體美各方面綜合素質。其次,使人才選拔標準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學,有助于扭轉單純用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選拔從只看“冷冰冰的分”到關注“活生生的人”,實現知行合一。
21.問:如何呈現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五個方面的內容?
答: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五個方面的內容主要以寫實記錄具體事例或成長過程中的典型實證材料(如研究性學習課題、作品、成果)等形式,在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表中體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表分別是5個學期檔案表、1個綜合檔案表,其中綜合檔案表中的部分內容根據前5個學期檔案表中的內容自動生成。
22.問: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在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中怎么使用?
答:高等學校在招生中如何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高等學校自主決定,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公布,規范和公開使用情況。高等學校在招生錄取時,在達到出檔分數線、已經出檔提供給高等學校的考生中,有權利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表現情況選錄符合本校人才培養目標和發展方向的考生。
23.問:我省如何保障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真實可信?
答:我省主要通過材料公示、實施相關誠信考核等制度保障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客觀真實。凡由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弄虛作假被舉報且經相關部門核實確認的,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管理責任,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學生所在學校的誠信等級下降一級。
四、關于統一高考
24.問:統一高考的考試科目有哪些?還分文理科嗎?
答: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不再分文理科。
25.問:統一高考的考試時間怎么安排?
答:統一高考安排在每年的6月7日—8日舉行。外語考試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另一次考試時間安排在高三上學期末,根據教育部的統一安排進行。
26.問:統一高考科目分數如何呈現?外語還包括聽力考試嗎?如果外語參加兩次考試,成績怎么確定?
答: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均以標準分呈現。外語考試成績由筆試部分和聽力部分考試成績相加組成。如果外語參加兩次考試,選擇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
27.問:高考錄取總成績由哪幾個方面組成,以什么方式呈現?
答:從2020年起,高考錄取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擇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以標準分呈現。
28.問:統一高考和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為什么還使用標準分?如何保證等級性考試科目標準分轉換科學合理?
答:標準分數制度是根據教育統計與測量學的原理,按照一定規則把原始分數轉化為具有相同意義、相同單位和共同參照點并能刻畫考試分數在總體中位置的分數制度,是為了解決不同科目分數之間的等值、可比、可加問題,避免考試由于其難度變化帶來的分數起伏而制定的一種標準計分方法,是國際通用作法。我省自建省以來一直使用標準分制度,三十多年來得到了考生、家長和社會的廣泛認可和接受。在本輪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制定過程中,經廣泛征求專家、各界代表、普通高中師生和家長的意見,大家普遍認為:以標準分報告成績是國際通用作法,既有科學依據也符合我省實際,同時還可糾正部分考生在選考等級性考試科目時“避難選易”的功利性問題,應繼續堅持。
高考綜合改革后由于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的群體不同,為確保標準分的轉換更加科學合理,我們將根據各學科的質量因素對考生成績先行校準等值處理后再進行標準分轉換。
29.問:高考綜合改革實施后,社會考生可參加高考嗎?
答:按照現行辦法,社會考生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已從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高中階段畢業同等學力的即可以報名參加高考。社會考生應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科統一高考科目和3科等級性考試科目的考試。
五、關于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
30.問:我省為何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主要面向哪些考生群體?
答:為給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更多的各類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我省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整合我省現行的高等職業教育的考試招生辦法,逐步建立多元評價、多元錄取的綜合評價體系,增強高等職業院校和學生相互選擇的多樣性,引導學生根據個性特長,通過高等職業教育提高專業技術技能水平。
一是綜合評價招生。經批準的本省高職院校,在符合本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中,實行“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擇優錄取新生。
二是對口單獨考試招生。本省高職院校面向本省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和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的評價方式,擇優錄取新生
三是中職和高職貫通招生。包括中高職“3+2”分段培養、中高職“3+2”連讀培養和“五年一貫制”招生等。中高職“3+2”分段培養是面向具有本省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通過中招考試擇優錄取新生,中職學生在完成規定的學制并達到畢業要求后,轉入高職院校就讀。中高職“3+2”連讀培養是中職學校對口高職院校面向本省初中畢業生,通過中招考試擇優錄取職業教育人才,項目學生在中職學校連續就讀3年,完成中職教育學習任務取得畢業證書,經對口高職院校考核通過后,可繼續在中職學校就讀2年,完成高職教育學習任務并獲取對口高職院校辦法的大專畢業證書和相關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一貫制”招生是本省高職院校面向具有本省初中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在藝術、體育、護理等技術含量高、培養周期長的相關專業中,實施中高職貫通的“五年一貫制”的招生辦法,通過中招考試擇優錄取新生。
六、關于高等學校的錄取
31.問:高校什么時候公布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答:各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分專業(或學科大類)提出考生報考專業的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過3門。2020年在我省招生的各高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正在編制中,預計在2018年上半年向社會公布。
32.問:考生如何根據高校招生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報考?
答:高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求,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專業(類)提出1門、2門、3門選考科目要求或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學校專業要求的方可報考。
如:哲學類的哲學專業:A高校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為“政治”1門科目,則考生選考的3個科目中須有“政治”科目方可報考;B高校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為“政治”“歷史”2門科目并要求“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則考生選考的3個科目中須有“政治”“歷史”2門科目方可報考;C高校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為“政治”“歷史”2科并要求“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則考生選考的3個科目中有“政治”或“歷史”1門科目即可報考;D高校選擇“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考任意3科均可報考。
33.問: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會有哪些變化?
答:2017年起,我省已對錄取批次進行調整,把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為本科A批,原本科三批改為本科B批。從2020年起,錄取批次僅設本科批次(原來的一、二、三本合并為本科批)和專科批次。
34.問:高考綜合改革實施后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有什么變化?
答:志愿填報及投檔的基本單位由“院校”改變為“院校專業組”。“院校專業組”由招生院校根據不同專業(含專業或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養需要設置,是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一所高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之間互無關聯,符合填報資格的考生可以填報某所高校的1個“院校專業組”,也可以填報同一所高校的多個不同的“院校專業組”;既可以連續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也可以間隔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
本科批次初步擬定考生可以填報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考生根據自己的選考科目,參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專業組”內選擇專業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考生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專科批次初步擬定考生可以填報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考生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35.問:高考綜合改革后還有自主招生嗎?
答:有。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可以參加有關高校的自主招生。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參加統一高考及等級性考試,達到相應要求,并接受所報考高等學校的考核。
36.問:如何在新高考改革中做好高校考試招生監督工作,以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答:在新高考改革中,我省將繼續建立健全責任明確、相互制約、多層監督的工作機制,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以及各有關學校的責任,落實考試招生的監督責任。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落實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招生信息“十公開”的要求,構建多種形式的信息公開渠道,完善考試招生信訪舉報機制,建立考試招生信息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的工作機制。
堅持執行教育部“30條不得”的招生禁令的監督檢查,落實考試招生責任制、責任追究制,按照黨紀國法及教育部關于考試招生相關規定,嚴肅查處考生和考試招生工作人員存在的違法、違規及違紀行為,嚴肅追責問責違規招生的高校,暫停或取消學校招生資格、削減招生計劃,以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