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考綜合改革政策高中學生40問之三
2018-12-26 20:31:10網絡資源
21.怎樣記錄綜合素質評價各項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的各項內容,主要由學生個人和學校寫實記錄。即學生在老師指導下,實事求是地記錄能夠體現自身綜合素質發展水平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典型事實材料,并及時整理完善,做到活動記錄、事實材料真實,有據可查;學校如實記錄學生在校學習表現情況。
學校在學生高一入學時,指導學生建立個人成長記錄檔案,使用省教育廳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管理系統(http://www.sdei.edu.cn/)進行綜合素質電子檔案管理。
22.怎樣用省級平臺管理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按照學期填報,從開學到學期末為數據收集期。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伴隨式收集能夠體現自己綜合素質發展的具體事例、活動材料等,并及時在管理系統學生空間中記錄、遴選、整理、排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學校提交,學生申請入檔材料及其他信息經學校統一確認、公示、上報后,形成學生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天。學生6個學期評價材料,按照學生及學校確認的順序匯總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一般每年3月1日、8月1日零時為系統數據上傳截止日期,高三下學期系統數據上傳截止日期為5月1日零時,具體時間以管理平臺通知為準。
綜合素質評價系統自動從學業水平考試系統、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系統等系統提取學生綜合評價所需數據,無須學生、學校重復上報。
23.怎樣使用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高中學校要通過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引導學生在記錄成長事實的過程中,不斷發現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體驗成長的快樂;通過展示綜合素質的有關內容,引導學生相互學習,共同提高;通過對綜合素質發展狀況進行科學分析,指導學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促進學生個性成長,全面發展。
高等學校招生錄取要將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重要參考。高等學校應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時,高等學校應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信息進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作為優先錄取和優先安排專業的依據。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依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形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并在考生錄取總成績中占一定比重。
24.如何保障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范實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教育廳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委員會,負責指導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領導小組,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定期組織培訓、交流等活動,不斷提高校長和教師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能力。加強督導,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評估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
二是建立信息平臺。省教育廳負責建立山東省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為高中學校記錄評價信息、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以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使用提供服務。
三是實施常態管理。高中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充分發揮學校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確職責,密切協作。要明確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制定具體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并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布,納入高一年級學生入校教育內容。要結合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材料,嚴禁搞集中突擊。
四是建立健全誠信機制。高中學校要建立健全個人誠信承諾制度、公示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加強監督。建立申訴與復議制度,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存有異議的,可向學校舉報或申訴,學校要對所反映內容重新進行審核認定。學校要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認真辦理,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反饋給舉報人或申訴人。
25.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有何檢查措施和懲戒措施?
一是嚴禁弄虛作假。各高中學校要做好信息收集和記錄工作,凡是由學生提供或填報的數據,原始材料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由學校或教師集中填報的數據,原始材料由填報人和學校審核人簽字確認;管理系統記錄實名制登陸帳號登陸信息。簽字確認材料由學校存檔備查。
二是建立抽查通報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對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情況進行抽查。省教育廳每年抽查學校比例不少于5%,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抽查學校比例不少于25%(每縣市區不少于1處),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對所轄學校至少檢查一次。抽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高中學校、教師、學生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四是主動接受監督。省教育廳將通過綜合素質評價手機客戶端,向家長發送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等數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6.夏季高考的成績是怎樣構成的?
夏季高考的總分為750分,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成績組成。
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50分,總分450分。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每科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00分,轉換為等級分按滿分100分計入,等級考試科目總分300分。
27.與原來相比,2017級學生學習內容有何調整?
2017級學生學習科目與原來沒有區別,依然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規定課程,以及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仍然使用原來的高中教材。但必修課程、選修課程調整較大,體現在學分上,必修學分由原來116學分減少為現在的88學分,選修學分由原來不低于28學分增加至現在不低于56學分。
為此,我省依據教育部新修訂的高中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在保障現行課程安排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對課程設置和教學進行必要調整,對2017級學生的課程教學進行三年一貫制的整體設計,制定了《山東省2017級高中學生課程指導意見》,并對全省高一年級各學科教師提前進行了培訓,保證課程教學、考試評價改革的有機銜接和平穩過渡。
28.學分如何認定?畢業要求的修習學分是多少?
高中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學時的學習并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
學生畢業的學分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修Ⅰ課程(2018級以后稱為選擇性必修課程)不少于42學分,選修Ⅱ課程(含各學科課程標準中選修Ⅱ模塊、專題教育及地方課程、校本課程,2018級以后稱為選修課程)不少于14學分。
29.普通高中課程有幾類?各有什么區別?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修I、選修Ⅱ三類課程構成。
必修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學生必須全部修習,打好共同基礎,促進全面發展。必修模塊學習順序可根據學校教學情況適當調整。
選修Ⅰ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學生必須從中選擇相應模塊修習,滿足學生升學就業基本需要,促進學生個性發展。
選修Ⅱ課程由國家在必修與選修Ⅰ基礎上設置的拓展、提高、整合性課程和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組成,學生按照需要修習,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特殊需要,促進學生特長發展。
2018級及以后學生,選修Ⅰ課程名稱修改為選擇性必修課程,選修Ⅱ課程名稱修改為選修課程。
30.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山東省普通高中2017級學生課程實施指導意見》,2017級學生綜合實踐活動主要通過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職業體驗等方式實施。考察探究活動6學分,以研究性學習活動、研學旅行、野外考察為主,學生至少應完成2個課題或項目。社會服務活動5學分,以公益活動、志愿服務為主,三年不少于25個工作日。職業體驗活動4學分,以軍訓、學生發展指導為主,其中軍訓1學分、學生發展指導4學分(含選修Ⅱ中的1學分)。黨團教育活動1學分。利用課外時間安排活動原則上不超過綜合實踐活動總時間的三分之一。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17年版)》,2018級及以后學生,綜合實賤活動由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三部分組成,主要通過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職業體驗等方式進行,由學校統籌規劃與實施。綜合實踐活動共14學分:研究性學習6學分,完成2個課題研究或項目設計,以開展跨學科研究為主;社會實踐6學分,包括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職業體驗等;志愿服務2學分,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于40小時。 21.怎樣記錄綜合素質評價各項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的各項內容,主要由學生個人和學校寫實記錄。即學生在老師指導下,實事求是地記錄能夠體現自身綜合素質發展水平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典型事實材料,并及時整理完善,做到活動記錄、事實材料真實,有據可查;學校如實記錄學生在校學習表現情況。
學校在學生高一入學時,指導學生建立個人成長記錄檔案,使用省教育廳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管理系統(http://www.sdei.edu.cn/)進行綜合素質電子檔案管理。
22.怎樣用省級平臺管理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按照學期填報,從開學到學期末為數據收集期。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伴隨式收集能夠體現自己綜合素質發展的具體事例、活動材料等,并及時在管理系統學生空間中記錄、遴選、整理、排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學校提交,學生申請入檔材料及其他信息經學校統一確認、公示、上報后,形成學生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天。學生6個學期評價材料,按照學生及學校確認的順序匯總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一般每年3月1日、8月1日零時為系統數據上傳截止日期,高三下學期系統數據上傳截止日期為5月1日零時,具體時間以管理平臺通知為準。
綜合素質評價系統自動從學業水平考試系統、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系統等系統提取學生綜合評價所需數據,無須學生、學校重復上報。
23.怎樣使用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高中學校要通過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引導學生在記錄成長事實的過程中,不斷發現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體驗成長的快樂;通過展示綜合素質的有關內容,引導學生相互學習,共同提高;通過對綜合素質發展狀況進行科學分析,指導學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促進學生個性成長,全面發展。
高等學校招生錄取要將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重要參考。高等學校應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時,高等學校應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信息進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作為優先錄取和優先安排專業的依據。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依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形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并在考生錄取總成績中占一定比重。
24.如何保障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范實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教育廳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委員會,負責指導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領導小組,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定期組織培訓、交流等活動,不斷提高校長和教師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能力。加強督導,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評估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
二是建立信息平臺。省教育廳負責建立山東省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為高中學校記錄評價信息、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以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使用提供服務。
三是實施常態管理。高中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充分發揮學校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確職責,密切協作。要明確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制定具體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并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布,納入高一年級學生入校教育內容。要結合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材料,嚴禁搞集中突擊。
四是建立健全誠信機制。高中學校要建立健全個人誠信承諾制度、公示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加強監督。建立申訴與復議制度,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存有異議的,可向學校舉報或申訴,學校要對所反映內容重新進行審核認定。學校要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認真辦理,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反饋給舉報人或申訴人。
25.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有何檢查措施和懲戒措施?
一是嚴禁弄虛作假。各高中學校要做好信息收集和記錄工作,凡是由學生提供或填報的數據,原始材料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由學校或教師集中填報的數據,原始材料由填報人和學校審核人簽字確認;管理系統記錄實名制登陸帳號登陸信息。簽字確認材料由學校存檔備查。
二是建立抽查通報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對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情況進行抽查。省教育廳每年抽查學校比例不少于5%,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抽查學校比例不少于25%(每縣市區不少于1處),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對所轄學校至少檢查一次。抽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高中學校、教師、學生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四是主動接受監督。省教育廳將通過綜合素質評價手機客戶端,向家長發送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等數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6.夏季高考的成績是怎樣構成的?
夏季高考的總分為750分,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成績組成。
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50分,總分450分。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每科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00分,轉換為等級分按滿分100分計入,等級考試科目總分300分。
27.與原來相比,2017級學生學習內容有何調整?
2017級學生學習科目與原來沒有區別,依然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規定課程,以及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仍然使用原來的高中教材。但必修課程、選修課程調整較大,體現在學分上,必修學分由原來116學分減少為現在的88學分,選修學分由原來不低于28學分增加至現在不低于56學分。
為此,我省依據教育部新修訂的高中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在保障現行課程安排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對課程設置和教學進行必要調整,對2017級學生的課程教學進行三年一貫制的整體設計,制定了《山東省2017級高中學生課程指導意見》,并對全省高一年級各學科教師提前進行了培訓,保證課程教學、考試評價改革的有機銜接和平穩過渡。
28.學分如何認定?畢業要求的修習學分是多少?
高中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學時的學習并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
學生畢業的學分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修Ⅰ課程(2018級以后稱為選擇性必修課程)不少于42學分,選修Ⅱ課程(含各學科課程標準中選修Ⅱ模塊、專題教育及地方課程、校本課程,2018級以后稱為選修課程)不少于14學分。
29.普通高中課程有幾類?各有什么區別?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修I、選修Ⅱ三類課程構成。
必修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學生必須全部修習,打好共同基礎,促進全面發展。必修模塊學習順序可根據學校教學情況適當調整。
選修Ⅰ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學生必須從中選擇相應模塊修習,滿足學生升學就業基本需要,促進學生個性發展。
選修Ⅱ課程由國家在必修與選修Ⅰ基礎上設置的拓展、提高、整合性課程和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組成,學生按照需要修習,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特殊需要,促進學生特長發展。
2018級及以后學生,選修Ⅰ課程名稱修改為選擇性必修課程,選修Ⅱ課程名稱修改為選修課程。
30.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山東省普通高中2017級學生課程實施指導意見》,2017級學生綜合實踐活動主要通過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職業體驗等方式實施。考察探究活動6學分,以研究性學習活動、研學旅行、野外考察為主,學生至少應完成2個課題或項目。社會服務活動5學分,以公益活動、志愿服務為主,三年不少于25個工作日。職業體驗活動4學分,以軍訓、學生發展指導為主,其中軍訓1學分、學生發展指導4學分(含選修Ⅱ中的1學分)。黨團教育活動1學分。利用課外時間安排活動原則上不超過綜合實踐活動總時間的三分之一。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17年版)》,2018級及以后學生,綜合實賤活動由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三部分組成,主要通過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職業體驗等方式進行,由學校統籌規劃與實施。綜合實踐活動共14學分:研究性學習6學分,完成2個課題研究或項目設計,以開展跨學科研究為主;社會實踐6學分,包括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職業體驗等;志愿服務2學分,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于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