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錄取”的那些雷區
2018-12-21 08:48:30網絡整理
在高考志愿的填報過程中,考生會遇到很多問題和困惑,一不小心還會踩雷。都說七分考,三分報,學校和專業的填報很重要,它決定了你以后的就業方向。不管是哪一環節都需要謹慎對待。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高考報考案例——關于“錄取”的那些雷區,希望能幫到同學們,祝同學們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學校!
陜西考生張某以649分的成績第一志愿報考了上海交通大學,第二志愿填報重慶大學。錄取結果是兩校都落榜,無奈之下上了本省不起眼的二本院校。當年上海交通大學在陜西省的錄取最低分是660分,該考生以11分之差未被錄取;但重慶大學同年在該省的錄取分數線為573分,該考生高出重大錄取線76分,即使減去20分的志愿級差(重慶大學規定志愿級差為20分)后,也還富余56分,參與第二志愿錄取還有相當分數優勢。沒有被重慶大學錄取的原因是:考生事先沒有弄清重慶大學的錄取規則,使第二志愿成為無效志愿。因為,重慶大學《招生章程》中錄取規則寫道:“學校按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考慮第二志愿的考生。”
由此可知,重慶大學錄取新生是按“志愿清”的規則進行的。在這一規則下,只要第一志愿考生數大于招生計劃數,即使第二志愿考生的分數再高,也沒有被錄取的可能;當只有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第二志愿考生才有機會參與錄取。實際錄取中,像重慶大學這類“985工程”或“211工程”名牌院校,又有地域優勢的高校,根本不存在“生源不足”的情況。該高分考生落榜是在預料中的。